“手之所触,肩之所倚,足之所履,膝之所跨,砉然响然,奏刀骋然,莫不中音。”
“始吾之解⽜之时,所见⽆⾮⽜者;三年之后,未尝见全⽜也。⽅今之时,吾以神遇⽽不以⽬视,官知⽌⽽神欲⾏,依乎天理,批⼤却,导⼤窾,因其固然,技经肯綮之未尝,⽽况⼤軱乎!”
“彼节者有间,⽽⼑刃者⽆厚;以⽆厚⼊有间,恢恢乎其于游刃必有余地矣!”
亚特发现吉姆·汤姆森只知道用“手法真漂亮”来称赞,于是忍不住亲自出马。
吟诵了几句《庖丁解牛》的句子。
怎么说也是庄子他老人家的作品,如果不会背诵,他都对不起自己前世的名字。
翻译成这个世界的语言虽然差了那么点意思,但吉姆·汤姆森大概也能理解。
“这是杀牛的刀法?”吉姆·汤姆森看着他一次性把3条长鳍鱼全部切成刺身后,问道。
从第一盘的厚薄大小错乱,到后面能够治愈重度强迫症患者的整齐摆盘,很难让人相信这是出自同一人之手,并且前后不过15分钟。
前面切得错乱反倒慢,后面效率越来越高。
“嗯。”亚特没有多做解释。
对这种人,解释太多很容易被理解为试图掩盖什么。
不用想他也知道,摩尔·来恩肯定会让人打探他来普德拉市上学前的资料,而吉姆·汤姆森则负责日常监视。
展示刀技是因为前身的家族在当地经营牧场,饲养了大量牛羊,加上他刚刚那一番充满哲理的吟诵,即便摩尔·来恩都不会怀疑他这身刀技的由来。
也是为了更进一步吸引摩尔·来恩的兴趣。
另外,如果没有这样一身刀技,他自己处理这些食材会非常耗时。
对自己的软禁生活已经有了规划。
能适应各种各样的生活和工作环境,并自动调整心态,但也可以理解为“佛性”、“胸无大志”,如果没有特殊的机缘,只能随波逐流。
“就这样把家族传承念给我听,没关系吗?”吉姆·汤姆森把他刚刚吟诵的《庖丁解牛》错认为他们家族的传承。
有道有理,还有修炼的总纲,听起来确实很像。
“没关系。”亚特沉默一下,将错就错。
吉姆·汤姆森也沉默。
听了一遍人家的家族传承,虽然是亚特主动的,但他如果想要再听,就要承这份人情。
第一遍没记全。
他能跟在摩尔·来恩身边,自然不是没有眼力的人,一眼就能看出,亚特的杀牛刀法同样适用于杀人,并且效率同样高。
或是刺身、或是清蒸。
鱼头用来做剁椒鱼头。
这段时间因为这个世界的饮食憋坏了,既然有这个机会,自然不会委屈自己。
知道吉姆·汤姆森肯定会打着他的名号加量,但多点少点对他并无区别,他也不在乎得罪一个黑帮。
中午特意邀请吉姆·汤姆森过来一起,拜托后者带了白葡萄酒和各种调味品。
不少调味品都是贵族专享,价格贵还难买到。
而他经历过蜡烛店老板和水产市场的事情后,已经决定以后尽量不要亲自买东西。
前后用时不到1个小时,两人便坐在2米多长的餐桌旁,正式开吃。
餐具大都是托盘、汤盆等,除了放蘸料的碟子。
吉姆·汤姆森用刀叉,亚特用自己削的快子。
吃到一半,吉姆·汤姆森就决定回去后练习一下“两根木棍”的使用方法。
超乎想象的灵活!
尤其适合在吃大餐的时候使用,这样能比别人多吃不少。
当然,现在没有影响,毕竟食物这么多——最初他是这么想的。
直到他眼睁睁看着餐桌上的食物越来越少,直至被扫荡一空。
其实,他答应前来,除了确实想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