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六六五年,三月初旬。
如果说长安与并州是官场争斗,风云变色,那东都洛阳,却歌舞升平,奢靡旖旎。
寒冬刚走,春季降临。
一时大地,仿佛暖气回炉,暖和和的。
这天,皇上下令撤除宵禁,长安城灯火如昼。
五人行走于街巷之中。
三人在前,两人在后跟随。
“哥哥,快来这里,这里站得高位置好,可以一览无余!”
上官静儿亦如往常一般那样粘人,都夜幕降临了,还不愿意在家安静入睡。
最让人无语的是,居然趁着他准备幽会时硬是扯着跟来,做了一个几千瓦级别的大灯泡。
对此,秦轩一路都在呵呵。
要不是不是她年纪太小,不然秦轩铁定会让这妮子见识一下什么叫做。
我追你,如果我追到你,你就让我嘿嘿嘿……的惩罚。
“好了好了,我们去那里便是,急什么,当心跌倒!”
秦轩无语的松开了她的手,牵着刚约出来的银睿姬一边翻着白眼,一边跟过去,而看到秦轩这般表情,银睿姬一阵嬉笑颜开,铃音清脆。
秦轩静静望着银睿姬,而银睿姬也在凝望着他。
两人默不作声。
只见她身穿淡绿罗裙,一张俏脸,白嫩光滑,犹如奶油一般,仿佛随时可以滴出水来似的,那一双美眸中同样流动着丝丝水意,秀眉微皱。
“真不知道小姐喜欢上你哪点了,为人不守礼节,肆行妄为,流氓一个!”
见秦轩怔怔然地盯着自家主人不放,站在她身后安分守己的彩云,不由嘟起嘴喃喃自语道。
看一眼这个强词夺理地丫鬟,秦轩顶了一句。
“哎哟,我就是这么帅,你奈我何?”
“你!”彩玉顿时就想反驳。
“彩云不用说了!”
就在彩云气不过想还口时,银睿姬训斥道,想了想,她才固执不满地撇了撇嘴。
“小姐每天就知道等他的诗!今天请游夜会居然还要一个下人报信不亲自来,没礼貌又没诚心!”
彩云想到两天前从外头回来,捧着沉甸甸的一封信笺,本想卖弄地朝小姐晃一晃。
“更可气的是,他诗中说让小姐放弃夺花魁就放弃了,哼,他自私!”
却不料,银睿姬灵活的堪比一个兔子似的,纵身跃起,轻盈地跨过数尺,眼明手快地夺了去。
那种急急打开金笺,一个个字品读龍蛇游-走的笔墨,一首滔滔不绝的长诗的认真范,待到她屏息读完,总是不禁红了脸。
接着阅读到末尾时,秦轩叮嘱了银睿姬不要参加“百花争艳”大赛夺花魁,她就一下子作决定,放弃了这个千载难逢地机会。
尤其是看到信中,秦轩提出了几个月来第一次约会。
于今天晚上七点,邀请在特定地点一齐游夜会集市。
银睿姬那种满脸的惊喜,以及深深地满足,实在让彩云怒火中烧。
因为在她看来,秦轩就是一个花花公子,和那些纯粹仗着家里权势滔天无法无天,到处欺男霸市,调戏良家妇女的公子爷没什么区别,都是奔着她家小姐的美貌而来的,目的不纯甚至是下流。
对于这样的人,彩云见一个讨厌一个,已经从心底打上了别有企图标签的秦轩,自然不会客气。
每次代替取信取诗的时候,她都没给过那个家奴好脸色。
显然,这次跟着出来她同样心里不舒服。
谁叫这花花公子居然在大庭广众之下,悄无声息地牵起了小姐的手,她都恨不得剁了这只坏手。
“哼!”
想到这,彩云瞄了一眼秦轩那只不安分的手,对着他做了个鬼脸,鼻腔里像是小猪似的,又是冷哼一声,非常傲娇。
“秦公子,彩云不是一个鸡肠小肚的人,反而很耿直,性子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