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加特这样的强者,他们的拳速也只是接近这个速度。
能确定在实战中打破这个速度的,凯文,安迪,豪鬼。
阿迪丽也可以做到,甚至更快,但是她的拳头也不是人类的,所以没有参考性。
并不是不能够更快,而是以武道家的身体强度,也很难支撑这个速度下手臂承受的伤害,肌肉的强力收缩,迅猛爆发,停止时的惯性作用对结构的拉扯,挥拳很容易,但是过程很复杂。
14米/秒,如果距离近的话,即使经过训练人类的肉眼就已经看不清了拳头在哪儿了——想要抵挡必须靠直觉。
问题是只要在三米之内,这就算是近了。
无论是怀特还是汤姆·威勒,格斗的底子都不算好,汤姆还好一些,他的体质在那摆着,就是胡拍乱打威胁也是很大的。
但是怀特,这家伙一副英伦古典贵公子的做派,一开始把气场拉得足足的,结果所有人都以为他是大头目。
众所知周之的,洛杉矶这地方风气与众不同,大头目就得有大头目的身手,就是霍华德集团已经资产百亿,仍然需要遵守这样的旧俗,所以大家都拿怀特当作高手对待的。
对待高手,就得先去其爪牙,剪其羽翼,围而攻之,而后慢慢炮制。
但是没想到,这一拨儿胆大包天的人,其实没有这个金刚钻儿,对瓷器的价值估计不足,爪牙羽翼一鼓而下,怀特亲自上手,其实是想突围来着……
不过他敢来撩虎须,自然也是有自己的依仗的。
他的主要攻击手段是手杖,但是显然,他只学会了英伦绅士的表象,而没涉及到内涵:英伦绅士的手杖是一件近乎万能的礼仪工具,除了展现风度之外,还负责驱赶威胁身心健康的野蛮人,所以英国短棍武术其实相当犀利。
而且,就连杜德利其实也会短棍的,因为短棍术的步伐来自于拳击、法国踢打术,瑞士佣兵剑术、普鲁士宫廷剑术,这些东西都是绅士淑女们需要学习的,是成为西装暴徒的基础。
怀特只有西装,不是暴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