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是有些忍不住想将离歌拥入怀中。
爱一个人,或许就是手足无措,怦然心动。
“小歌儿,这个是……是我给你带的。”沈绝从怀中掏出一支簪子:“之前看见了,就觉得很适合你……”
他也感觉到了自己这种像极了傻子的状态,他想改过来,但是看到小歌儿,这些就改不过来了。
精明的沈三公子一去不复返,留下的只有一个叫沈绝的满心都是离歌的傻子。
那支簪子很素,通体幽蓝,只有簪头处雕了一只腊梅花,倒也真的很符合离歌的气质。
“很好看。”离歌当即就将那个簪子插在了头上:“谢谢……嗯……阿祈。”
“嘿嘿。”其实这是沈绝在心里的笑,不过他一时不查,笑出了声。
离歌看着沈绝这副“傻”的模样,也是哭笑不得。
一定要保护好沈绝,离歌这样想。
“小歌儿别叫阿祈了,他们都这样叫,我都不知道哪个是你叫的我。”他怎么会不知道哪个是小歌儿叫的?小歌儿的声音,早已经刻入沈绝的骨髓,这么说,不过是为了自己的私心罢了。
“那……叫阿绝?”离歌这一叫就是一生。
“好,小歌儿唤我阿绝便好。”称呼对方的名,是不合乎礼制的,可是沈绝又不是什么正儿八经的,名正言顺的“京城人士”。
要不得什么不合礼制,他如今的身份,就是礼制,就算是大不对,也万万是没人敢说什么的。
“好,阿绝。”她轻轻唤着,心中泛起了淡淡的疑惑,阿绝好像不在乎礼制的样子,是因为他爹……不对,是他父亲是那狗贼左膀右臂的原因吗?
其实有一个答案呼之欲出,离歌的内心不想面对,便把它深深的埋在了心底,直到那天真相大白,她痛的鲜血淋漓。
“小歌儿,小歌儿。”沈绝不厌其烦的唤着离歌的名。
“我在呢,我在的。”离歌也不厌其烦的回答他。
“小歌儿有字吗?”沈绝是不知道的,不知道离歌还没有及笄。
“没……身份卑微,没有字。”什么没有字,她出生的时候就取了字。名琰字瑾,句句都是美玉。她爹爹才不在乎礼制呢。她爹就是礼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