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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2章:白松雨文集【四】(1 / 2)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我爱上了阅读。在我的认知中,阅读并非是扩充知识,因为扩充知识的途径多如牛毛,可以说除了自己之外的任何人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语,都充斥着可以被自己所吸收整理出的知识。

同样的,我亦不认为读书是为了增长见识,所谓“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

山川大河之宏,奇峰异水之丽,非文字可以记载。不设身处地的去体会,文字所能带来的感受,总是有限的。

“阅读”于我来说,是一种享受,一种视觉上的冲击。

“最直观的视觉冲击是画面”。

可能有的人会觉得文字是枯燥的,纵然它可以编撰出传世的经典,一部又一部恢弘壮丽的名著。

可,文字还是那样,枯燥而无味。

现今社会中,科技之发达以经达到了一个个新的高度。

无论是什么,在互联网中都并非不可得到满足,何况是一个小小的阅读那?

很多人喜欢在互联网上阅读,这本无可厚非;奈何现今的网络中,优劣并存,精华糟粕

难以分辨。

于此,我不便于说些什么。

不过表述一下自己的观点还是可以的。其实我个人觉得,网络阅读与传统阅读是存在不可逾越的鸿沟的。

在此那,我只举一个例子。

我是个爱书的,很多古本的书籍我都有其手抄本或者是原版。我照顾这些书可能会比我照顾孩子、妻子更为用心。虽然,我现在还没有妻子,更没有孩子。

这些书那,无论是古本还是现在市面上流通的版本,无论是什么,我都恨不得天天抱着它们,爱不释手。

有人说“爱书的人不会伤害书,不会在上面写写画画”。

这句话于我来看,只有前半句值得,后半句其实我觉得就是胡言乱语罢了。

在书写写画画,其实没什么不好,当然,这要看你写的、画的是什么。

有一种东西叫“批注”,还有一种东西叫“感慨”。

随手把这两个家伙置之于书,而后或是赠与他人,亦或是留给自己的孩子亲眷,该是一种雅趣,幸事。

我这个人的几乎每一本我自己

的书上,都有我的随笔,说实在话,我写过多少那样在书页之侧的随笔,我自己都不知道;而我写的又都是什么,我就更记不清了。

不见得我所写的都是有用的东西,当然亦不见得我所写的就全是废话。废话忘了也就忘了,可是那些哪怕是一点点有用的东西,要是被忘记了,岂不可惜?

传统方式的阅读,我可以如此;电子阅读做得到吗?

当然,这是一个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问题,人与人的性格偏好不同,自然所选择方式也就不同。我只是说一说我自己的观点。

爱书,喜欢一本书,我就要一定把它接回来。

这不是一个错别字,确实,就是“接”回来。

我的书房门楣上,有我写的一条窄窄的匾额“书冢”。只要是我喜欢的书、我所有的书,在书房里就是它们的坟冢。即入坟冢,岂有再出之理那?

对于书的爱,我是自私的。

我常常对人说我有三样东西不送人,为首的便是书籍。

我说男人如酒,女人如茶。男人就是美酒,一举

一动,一言一语,该让人为之沉醉,三国时期吴国名将程普曾言“与周公瑾交,若饮醇醪,不觉自醉。”男人就该有这样的魅力,让他人为之沉醉。

女人应该是一杯香茶,入口清纯,却不迷魅,提神清脑,久冲之后,虽香淡色落,却依旧叫人不忍弃之。

而书那,则是茶于酒的交、合。你中有我,我中有你。时而纯清醒神,时而让人为之酣醉。

书无好坏,全在自身。阅读也从不分男女性别,不在年级大小。其分别只是适合于不适合,迄今为止,我还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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