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叔,我终于把你的镇店之宝给卖出去了。”
蹲在店门口默默抽点五中南海的吴亦欢的思路被李荣睿给打断了。
他喜欢抽点五的中南海,因为他其实并不会抽烟,更不用说有烟瘾。之所以抽烟是因为曾经有个妹子说他一副酷酷的样子,嘴里不叼根烟比较违和。
于是他就抽上了烟,最早抽中华和芙蓉王,后来怕别人说他家里有矿,改成了焦油含量很低的中南海,加上这烟也便宜,于是就抽上了。
他通过递烟发明了一套自己辨别亲近程度的标准。比如接了烟,二话不说就抽起来的,是最亲近的;接了烟,稍微扫下logo的,是比较亲近的;接了烟,看了logo,然后夹在耳朵上的,是不能亲近的。
“辛苦你了。”吴亦欢把手里的点五中南海的烟屁股用一个抛物线的形式弹了出去,“照例是15%的返点。”
李荣睿举起两只满是文身的花臂,在胸前摆了个大大的叉:“sorry,之前说过了的,其他酒是15%的返点,那瓶酒是20%。”
她和吴亦欢口中说的“镇店之宝”,指的是一瓶不知道吴亦欢是怎么搞来的安哥斯杜拉酒,原价15万人民币,放在“人生尽头”里标价25万。
吴亦欢知道李荣睿很早就在打这瓶酒的主意了。
从她知道这瓶酒的返点是20%之后,基本上每天她都会有意无意地向那些被她吸引的小女生们推荐。
向小女生推荐价值25万的酒?小妮子是不是疯了?吴亦欢对于李荣睿这样的举动采取不支持也不鼓励的观望态度。
李荣睿这两年来不遗余力地推荐,让吴亦欢多少有了点感动,于是,他在观望态度的基础上,又多了一份小小的期待。
然而,那瓶酒却始终在酒柜的边缘那里立着。
全球限量200个的纯银醒酒器陪在它的身边,如同一只已经变成标本的蝴蝶。
直到这天。
吴亦欢递来根烟给李荣睿:“你确定是用25万卖出去的?”
“是的。”李荣睿点了点头。
吴亦欢拍拍蹭在西装上的灰,抑制着内心喷薄而出的激动,搂着李荣睿说:“走,去看看我们这位识货的大金主。”说完,又把李荣睿嘴里正准备点的烟夹在了她的耳朵上,“别在店里抽烟,这是规矩。”
门外“严禁吸烟”的霓虹警示灯不断切换着暧昧的颜色。
金主竟是个小姑娘,还挺好看。
吴亦欢瞅了一眼李荣睿,后者从前者的眼里看到了羡慕、嫉妒以及恨?于是李荣睿又祭出了大叉。
吴亦欢当初把李荣睿招进来的时候,问过她几个问题——
-是真文身吗?不是贴的?
-你有病吧?走了!
-别啊!女侠留步!我就是开个玩笑!
以上只是调侃,并不是他问的问题,下面才是——
“你的文身有什么说法吗?”
“是一只凰。”
“凰?”
“是的,凤求凰的凰,是凤凰中的公的。我胸前纹的是它的头,背上纹的是它的背,胳膊上纹的是翅膀,腿上的是凰翎。”
“原来胸和腿都有……嗯,不好意思,你继续。”
“这些文身都是分阶段纹上去的,首先纹的是胸前的凰头。纹出来的效果很赞,于是就觉得索性把一个完整的凰给纹出来。
但是我那时候是穷学生,没多少钱,光纹一个凰头就用掉了1500,是我一个月的生活费。于是我就去打工。别人打工是为了衣服和包,我打工是为了纹身。”
“挺好的,消费目的非常高尚,请继续。”
“背上的纹掉了3000,是最贵的,也是用的时间最长的。手上的是2500,腿上的是2800。”
“得,我帮你算下,1500加3000,4500,4500加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