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清明家有堂两妹,还有二叔二婶,父母不知所踪。
一家人没有很大的烦恼,就是最近有些担忧,因为城里进来一个妖,把整个皇城的人弄得人心惶惶,害怕妖人突然出现在自己的面前。
宋清明对此毫无感觉,研究着一支毛笔。
由原来的不安和震惊,到现在的认命。
毛笔是书写文字,是记录文化,是赞颂功绩。
因此特别适合些日记。
宋清明在白纸上歪歪扭扭写了几个字。
“天气不错”
“但我想下雨”
没几个字,已是占据整张白纸。
要说宋清明自小开始,就特别喜欢学习,能写出这样的字,也是没白活二十几年。
满意的吹了几下字体上的墨水,就听到外面二叔粗狂的声音。
“这鬼天气,说下雨就下雨。”
宋清明再次震惊起来,“难道这天气受到毛笔的影响?”
“老子,你回来啦,有没有买糖?”宋佳奶声奶气走出去,想要帮忙拿大刀。
“去,去,都淋湿了。”宋八天一手拎着刀,一手提着宋佳往屋里走。
“你娘呢?”宋八天放好刀,拿出小人麦芽糖。
宋佳高兴地接过糖,声音都比平时更大一些:“娘和姐姐在做饭呢。”
“你清明哥呢。”宋八天喝了一口水问道。
宋佳含着糖支支吾吾道:“在房里。”
闻言,宋八天直接走进了宋清明的房间,人未到,声已至。
“宋清明,整天蹲在房间里,像一个娘们,出来练武。”
还没等宋清明反应过来,被拎小鸡一样提了出去。
宋清明的体型在宋八天面前好像真的是一只小鸡一样。
“站好,别整天在房里学习什么经书,这么多年就连秀才都不是,还亏你二婶说你是一个读书人。”
“早跟我学武,不至于这么弱,我一巴掌就可以把你弄墙上。”
“瞧你没出息的样子。”
宋清明站在那里,没有反驳,还在疑惑毛笔是否有能控制下雨这种超能力。
对于这个说他没出息的二叔,置若罔闻,他骂的是原来的他。
现在的他可是优秀龙的传人,再差也得是个九年义务的人,科举中一个状元不是简简单单的事吗。
说来也奇怪,宋清明虽不是三好学生,但也是一个良好市民。
然而在他看小说的时候,眼前一闪,转眼间就来到此处,变成一名叫做宋清明的‘读书人’。
宋清明很是气愤,小说刚看到男主和十天女大战最激烈的地方,就很莫名其妙。
就好像我裤子都脱了,还不让人拉尿。
至于毛笔就是他刚才写字的那支,他刚开始拿起毛笔就是一把扔出去,以告自身的怒气。
没想到,这毛笔居然嗖的进入他的身体。
头脑发热的他,也想到这毛笔是一个大宝贝,更重要的是,这毛笔可能是带他来此的重要物品。
然后就开始研究毛笔,他发现古朴毛笔,居然可以在他身上收放自如。
感叹这是否仙家法宝,还是神笔马良。
就有刚才写字那一幕。
“天气很好,但我喜欢下雨”
外面的大雨哗啦啦的下着,宋清明被迫站桩十几息,就倒在地上。
给龙的传人丢脸了。
“废物。”宋八天恨铁不成钢道。
“说谁是废物呢。”
一道三十多岁略带清脆的声音由远极近,更是盖过了外面的雨声。
此声音正是二婶张梅菊,是家里的话事人,总之她的话没人敢不听。
对待宋清明比自家女儿还要好,不然以宋清明这样的脑袋,怎么会还称呼他为读书人。
“清明,快点起来,你是读书人。”
张梅菊把宋清明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