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上沈秀是自己跑去B市打工,又嫌做那些端盘子洗碗的活太累,赚的钱也少,所以就入了不正当行业。
为了给自己找后台,她还靠肉体交换和一群混混勾搭到了一起。
我妈正是被那群混混绑架的,雇他们的人本意就是想我妈死!
他们把我妈带到一处荒山中废弃的小屋,折磨了好几天,直到最后她大出血,才把她扔在那里,想等她自己死了,再放把火连房子一烧了之。
那些男人下山喝酒去了,留下沈秀独自守在小屋外。
没想到我妈居然在临死之前,不顾一切地把我从腹中剖了出来,又拿出偷偷藏起来的一对玉镯,求沈秀救救我!
沈秀得知那对玉镯居然价值百万,最终被财物打动,答应了救我。
我妈怕她反悔,在死之前拼尽全力搬起一块石头,逼她立下毒誓,否则就要当场砸碎那对玉镯。
沈秀为了护住将到手的钱财,只好发誓,说什么如果不救我,那就让她一辈子过不上好日子,如果敢害我,那就让她走路绊倒摔死之类。
她发了一大堆的毒誓,直到我妈断气,她骂骂咧咧把我藏到了树林里,然后放火烧了小屋。
那些混混回去之后,只看到大火中烧得蜷缩的尸体,因为不知道我妈藏了对玉镯,他们也没追究。
又因为担心大火会引人注意,他们打扫了一下痕迹就跑了。
沈秀后来又摸回去,把我抱走,送回了老家。
至于究竟是谁雇那些人绑架我妈,她其实根本不知道。
之所以说什么嫂子,只是她听我妈被人糟蹋
时喊过,喊过海什么,还喊过嫂子我恨你之类的话。
绑架的事过后,沈秀因为私藏了价值百万的玉镯,害怕被那些混混发现,也不敢再回B市了。
又不敢在附近的城市销赃,怕被我妈的家人找到线索发现她。
于是把我扔给外婆之后,她就一个人跑到了遥远的南市,在那里卖了镯子。
有了钱,她马上过起了奢侈的生活。
可一百万听着很多,花起来却很快就没有了。
她过了一段有钱人的生活,说什么也不想再回到那个穷家,无奈只好重操旧业,在南市做起了皮肉生意……
她偶尔想到寄钱回家,当然不是因为记得我。
只是她的好弟弟沈志凯曾去南市找过她,发现了她在做小姐,于是要挟她,如果不寄钱回去,就告诉外婆她在做的事!
沈秀不想丢脸,每次被要挟了,就寄一点点钱回去封口,沈志凯也因此理直气壮地拿走了她寄回去的钱。
这些真相真的太丑陋了!
我甚至怀疑,宝宝会是个弱智的孩子,全是因为沈秀不做人的报应!
可恶是她做的,又凭什么报应在无辜的孩子身上?
相比于我,我爸明显更关心我妈被绑架的真相,他很快就抽丝剥茧,找到了最想要的答案!
“那几个绑架淑雅的混混叫什么?你只要提供出他们的线索,让我能把人找出来,我可以不再计较你做的那些缺德事!”
沈秀已经把自己都交待清楚了,为了保命,又怎么会在乎别人?
于是很配合地说出几个混混的绰号,以及他们的各种特征和活动
范围。
时间已经过去了二十多年,我不知道我爸还能不能找到那些人?
沈秀却是充满了期盼,提供完所有她知道的线索,马上摆出讨好的表情。
“乔董事长,您看,我把我知道的都告诉您了!
不管怎么说,思思能活下来,我也多少有点功劳吧?您能不能放了我啊?”
我爸冷冷看了她一眼:“我是可以放你走,但警方会怎么判你,我可就管不着了!”
沈秀大惊失色:“您……您不是说了不计较我做的事吗?”
我爸根本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