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照搬采用,最终呈现出来的是后期剪辑后的背.景效果粘接。
因而作为导演的冯志刚,在听到现场的杂音后只是眉头皱了皱,而不是往常那样的勃然大怒。
原因是他也能够理解,只因为刘清山随后的表现太过惊艳了,他此刻在做出尾随在一名路人的身后窃取挂在腰间手机的剧情。
那位被盗者自然不想其他人一样是纯粹的路人,而是由
演员扮演的。
但就是这样一个明知自己的手机会被偷走的人,居然丝毫察觉不到刘清山的手上动作。
就因他的动作居然不是伸手去拿,而是距离手机还有一尺多的距离的时候,放在手机套里的手机竟是自动的冒了出来,在旁观者的视线里,就会觉得它是被一种吸力吸出来的一样。
仅仅是这样的表现当然体现不出主角的专业技能的可观性,接下来刘清山脚下神奇地出现了一种诡异的转动,带给人的感觉就像是他由于过往的人丛过于拥挤,他在跟人错身而过时做出的闪避动作。
这样的身子转动在平时人来人往的大街上很正常,问题出在他同时还要兼顾着手下的偷窃动作。
于是就形成了在他转身的同时,紧跟着他的动作自然甩动的手臂,刚好角度、时机俱佳的把正处于凌空状态的手机接在了手心里。
在旁观者的角度看来,这种动作的表现效果,就如同是手机自己飞到了刘清山的手里,而不是他伸出手去抓的。
这么连贯自然的盗窃手法,自然能够通过后期的特效能够呈现出来,可问题是他身边擦肩而过的路人反应没有办法以特效很真实的体现出来。
就因为那位路人的表情跟动作反应,跟之前刘清山看似正常的转身几乎同步,那人在做出同样避让的同时,仓促的神情显现出来的时候,还与刘清山的善意点头微笑回以了类似的歉意
笑容。
而就是在两人仿佛二马一错蹬的擦身之际,那个手机就以一种很巧妙的飞行轨迹落在了刘清山的手里。
关键是手机的尾部还有一截挂绳,在飞行过程中碰了一下那名路人的胳膊,有了一个很明显的绳索改变方向的变化。
这个变化可是后期制作做不出来的效果,不是因为技术达不到,而是仅仅几帧的画面变化只有不到零点一秒的呈现时间,却需要几个小时的分解刻绘以及后期的合成时间。
因为这些镜头是需要慢动作播放才能显示出来的,正常视频一秒24帧以上,慢动作就是增加每秒采集的帧数240帧,就是把正常的24帧视频,增加10倍的采集量,播放的时候就变成把1秒分成10来播放。
特效制作的收成本都是以时间来计算的,没有哪家制作单位会为了可有可无的区区几帧画面大费周章,而且成本极高。
或者可以理解成,那截手机挂绳的画面并不会出现在真正的特效当中,或许普通人看不出其中的差距,但在专业人士的眼里,就会是个很细节化的技术问题了,懂得应该怎么来判定取舍。
这个细微变化所有人都不会看得真着,只有蹲在监视屏前的冯导对细节部分的表演一清二楚。
这才是他理解围观人群一时间忘了之前的片场纪律,忍不住发出惊呼声音的原因所在。
因为他心里最明白,刘清山刚才做出的一系
列动作,具有着后期的高科技特效体现不出来的精良细腻之处。
可能这个动作绝大部分人会认为是特效的效果,但他心里最明白,以后的专业人士也能分析得出来,今天刘清山的动作设计完全是他的即兴之作,绝没有后期修缮的考虑。
这就可怕了,于是冯导不由自主地有了自己的怀疑:“这小子还真敢,不过在电影里使用你的超能力好吗?就不怕外界的抨击?”
他的想法可不是空穴来风,也源自于他对刘清山身上的特殊能力有点儿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