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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6 章(2 / 4)

一步踩上去,都有扬起来的尘灰,可是她却越走越快,走到原本怦怦跳的心脏,都被温暖和缓的阳光所感染。

在魔族荒芜之地流浪三个月,在黑暗的地洞住了十多天,她终于再次在明媚的阳光下。

一切都恍如隔世。

这里就像是另外一个世界,在这样美好的阳光下,她不用担心被魔鼠咬掉胳膊,也不用担心会被大体型的同族盯上做口粮。

她不用战斗,因为这里是人类的世界。

娜兰身心都散发出久违的轻松愉悦。

这是她最喜欢人类世界的地方——安宁温暖,大家不会彼此吃来吃去,拥有着族群的秩序。

娜兰顺着这条路走下去,在路的另一端见到岔路口,将南北的大路连通。

土路升级成铺着石子的大道,车马人流明显见多了。

她也看到了在道路上来来往往的人类。

她惊讶地睁眼注视着这些人类,又在路人看过来的时候,慌慌张张低下头,不敢与人类对视。

会被发现,她不是人吗?

不过是片刻,她已经察觉到了自己的格格不入。

这里路过的人类,几乎每一个都会看她。

因为她实在是太引人注目了。

娜兰身上穿的裙子款式老旧,是祖母那辈才见过有人穿的式样,若只是这样也就罢了,偏偏还能看出这条裙子反反复复洗过,到处都打满了补丁。连袖子都碎了还舍不得换,不知道家里要贫困到什么样,连裁条裙子的钱都拿不出来。

就算是附近村里最贫苦人家的女孩……也不至于过得这么惨吧?

明明小姑娘长得这么好看,却穿这么破烂的裙子。这样诡异的搭配,倒是格外吸引路人的注意。

只是骤然成为众人视线的中心,娜兰局促不安极了。

一时间,她紧张得把手放在身前,又背到背后,不知道该怎样看起来更自然、更像个人类。

几次来回反复,她连自己的手该放哪儿都忘了。

……怎么还在看她?

她下意识就想逃,跳到路边的大树后,用大树遮挡自己的身体,只悄悄露出一双眼睛,观察着外面的情况。

她看到对面的路上走过来几个人类女孩子,双眼立刻发直。

她们身上的裙子……真好看啊。

娜兰对人类的时尚一窍不通,却也能看出那些鲜艳颜色的格子裙,真的是非常漂亮。

不像她的裙子,因为穿了太久,颜色都褪掉了,明明洗得很干净,却还是有一种灰扑扑的肮脏感觉。

她有些羡慕,但心中一种陌生的情绪首先击中了她,不知道为什么,她站在这里,有点抬不起头。

她的裙子……太丑了。

她在心中暗暗祈祷,希望大家不要再看她了。

可事与愿违,周围看她的人,更多了。

不是错觉。

娜兰低下了头,她胸前的辫子就变得显眼。

那条麻花辫编得朴素,还是用草结当得发绳,但金棕的发色很耀眼,更别说还如此茂密。

实际上她已经慌死了。

这样的情况怎么办?她要掉头就跑吗?

什么地方是“尖尖顶”,她要怎样做,才能与兔子先生回合?

路上终于有行人忍不住,向躲在树后的娜兰打了招呼,“小姐,你这是要去哪儿啊?”

娜兰吓了一跳,意识到这是有人在跟她说话,她抓紧自己的裙角,下意识重复道:“去……去哪儿?”

那个人类将赶着的车停在了土道边,和躲在大树后的娜兰搭话。

可没想到一个寻常的问题,反而会被娜兰反问,人类爽朗的笑了出来:“哈哈,小姐你真有趣,走条路的话,都是要去教都圣城吧?”

娜兰听出他话语中的友善,从树后探出一个头,暗中观察。

这个赶车的人类年纪不大,是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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