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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百一十一章 加入我们国学院吧(1 / 2)

“高堂明镜悲白发,朝如青丝暮成雪........”

绝句!

千古绝句!

何易停下了毛笔。

沉默许久之后,何易叹息道:“小兄弟,我不如你。”

他写了一辈子的文章和诗句,但这一刻,他深深感觉到自己和陈明之间的差距。

仿佛两人之间隔着千山万水。

陈明急忙摆了摆手:“灵感偶得。”

坦白说,何易在文学上的造诣很强。

但陈明背后可是一整个盛唐!

一个人的力量再怎么强,也不可能和一个时代抗衡。

严格来说,何易不是不如陈明,他是不如李白。

诗仙李白,可不是白叫的!

李华斌也有些感慨:“朝如青丝暮成雪,当真是美如画啊!”

其他大洲不清楚。

但中洲地域内,绝对不可能再有第二人能写出这样的诗句。

陈明是独一份的存在。

说实话,陈明想起这首诗,还要感谢一个人。

他在北洲的齐齐北哈尔游览画展的时候,遇到了一位名为沐成雪的女子。

她的名字非常美。

陈明一开始以为她的父母取名的寓意是来自朝如青丝暮成雪。

但后来一想,这个想法不太现实。

毕竟,朝如青丝暮成雪这句诗是地球上的绝句,不可能出现在华国。

但沐成雪这个名字,让陈明想起了这首《将进酒》。

凭这一点,陈明还是要感谢一下那个只见过一面的女子。

何易没有动笔,还沉浸在前两句的意境中。

陈明没有再往下念。

等到何易将心情收拾的差不多了,陈明才准备接着往下念。

接下来,陈明每念一句,何易就会停下来沉思很久。

一首176字的诗词,居然写了一个多小时才缓缓收笔。

看着白纸上的墨字,何易轻轻吹了一口气,小心翼翼的拿了起来,端详着。

“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

“天生我才必有用,千金散去还复来。”

.......

“呼儿将出换美酒,与尔同销万古愁。”

“妙啊!”

“实在是太妙了!!”“老夫研究文学几十载,没想到临退休之前还能见识到这么豪迈洒脱的诗句。”

“实在是愧对文坛啊!”

何易如获珍宝,眼神中满是珍爱。

这两首诗,是他这辈子收到最好的礼品了。

“老夫要把它们装裱起来,挂在自家的书房里,不知道陈小兄弟答应吗?”

何易满是期待的看向陈明。

俗话说,文无第一,武无第二。

但这一刻,何易真的服气了!

陈明的诗词造诣比他认识的所有人都要强。

在华国,陈明绝对是诗词第一人。

当这首《将进酒》收笔的那一刻,何易心里就已经知晓,陈明绝对不存在抄袭的嫌疑。

试问,如此诗句,除了陈明,还有谁能写出来?

起码,何易认识的人中,没有一个具备这样的才华。

“自然是可以的。”

陈明本就没想藏着掖着。

能够看到中国的诗词在华国大放光彩,陈明的心里也十分的高兴。

白纸上,黑字铺满墨香。

何易将毛笔递给陈明:“还差最后一步,小兄弟,请你提名!”

他只是临摹人。

作诗人是陈明。

所以,将字卷收好的最后一步,需要陈明本人在纸上写上自己的名字。

而何易不能盖主章,只能盖副章。

这是对创作者的尊重。

陈明有心想拒绝,毕竟他的字不太美观。

让他提名的话,可能就破坏了整幅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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