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反驳,年幼的罗宾一甩披风,怒气冲冲地掏出钩子,“切!我才不稀罕做这种没有报酬的任务呢!你自己留在这里吧!”他先行离开了现场。
被留下来的蝙蝠侠看着孩子离去的方向,知道他是要回韦恩庄园去,没有去追,停在原地处理着后续。
在他心里,有一句话还没来得及说完——他很高兴,达米安记住了他的话,在最后关头扼制了自己的本能反应,没痛下杀手。
面对一上来就戳了自己的痛处,还提到了蝙蝠侠的毒藤女,达米安像是炸毛的猫咪,立刻回击。他挑衅地回道:“你这老阿姨,废话怎么这么多!难道是怕被我关进阿卡姆,所以在拖延时间吗?”
虽然不像一些女性那样对年龄的话题过度敏感,但被叫老阿姨,艾薇心里还是不爽的:“敢这样和我说话——那就看你这个矮子,到底有没有足够的本事了!”
要是今天来的是蝙蝠侠,她可能还要抉择一下投降逃跑的速度。但既然是一个陌生的未成年小鬼,她倒要看看,这新罗宾,究竟担不担得起这个代号。
原本禁止不动、仿若雕塑一般的巨型藤蔓霎时舞动起来,气势汹汹,长满了锋利的尖刺。它们顺着主人的心意,灵活地从四面八方袭来,柔软的植物此时更像是精制的钢鞭,要是被甩到,不说断几根骨头,皮开肉绽那是绰绰有余的。
达米安眼神一凝,面色严肃起来。这还是他第一次面对稍有名气的一位超级反派——他被母亲送到父亲身边也没多久,少有的几次夜巡中,遇到的基本是□□打手类人物。总之,不太符合他刚开始的幻想和雄心壮志。
但这并不代表他会害怕、瑟缩,恰恰相反,加速分泌的肾上腺素令他兴奋起来,提前注射的解毒剂发挥着作用,使他头脑清醒、丝毫没被毒藤女的孢子迷惑。
“咻咻——”藤蔓击中了地面,原就裂开的水泥地此时更加破烂不堪。好在韦恩集团作为知名慈善公司,成立了相关的善后基金会。否则,市长今日恐怕又是无眠之夜。
达米安侧身躲开的同时,从蝙蝠家祖传(bushi)万能腰带之中,取出了一把漆黑色的蝙蝠镖,一个翻滚,手指顺着力道甩出了武器。
金属反射的光线吸引了德斯蒙特在的视线,照耀出他渴求的神色,青年第一时间想到的是:哇,偶像同款诶!
在互联网上,一柄未被回收的蝙蝠镖能够卖出两万美金的高价——因为哥谭地方混乱、回收难度和风险都极高,而蝙蝠侠又是一个很“环保”的超级英雄,他的武器,除非掉在汹涌的河海里、或是被炸毁了,否则他基本会及时带走。
物以稀为贵。作为少有的蝙蝠侠“本人代言”的“周边”,一把蝙蝠镖的价格,比超人用过的水杯还要高。
——虽然在超级英雄受欢迎榜上,他们两个的地位差距是相当大的。毕竟超人算是全民偶像,世界之大,基本哪里都有过他的英雄事迹。一些其他城市的人,在遭遇危险之时,为了保命,也会呼喊“超人!救命!”。因为据说,超人可以听见整个地球的声音。
而像蝙蝠侠这类的城市英雄,很难获得其他城市人民的追捧,尤其是在哥谭名声不太妙的情况下。就算他加入了正义联盟,从种种迹象看来他还是其中关键的一员,也没法改变本人不讨喜、不营业的性格。
相较之下,同是超级英雄,但分外有钱的斯塔克集团总裁、钢铁侠就要知名多了。
每个季度更新一次的“超级英雄大众榜”之中,他都有相当多的路人票。毕竟,在这个金钱至上的时代,慕强的人,往往也会表现为慕富。
德斯蒙特倒是对这些不甚在乎,他也不懂一些后援会的粉丝发起的“投票打榜争第一”“不能让自己的偶像屈与人下”的言论,只是单纯也想收集一把蝙蝠镖做藏品。
“……”不知道,蝙蝠侠的儿子,会同意自己把它带走做纪念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