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间衣,五月娇。五月花间,人比彩衣娇。不知是花衬着人,还是人衬着花。
桑笙打量着缓步走来的男子。他卸去青衣妆,着一身白色棉麻衣。
骨相硬朗,五官却偏于柔气。剑眉下,双眼皮一直延伸到眼角,眼中含着忧郁和淡漠。眼下的卧蚕,又让他的眼多了丝魅气。
他的人中略深,上唇微微带着上翘感,唇角略略向下,显得无辜稚气。
英气与柔美,稚感与魅惑,偏执与无辜,很少有人可以将这些矛盾的美结合到一起,却丝毫不显得生硬。
他天生是个会迷惑人心的存在。
桑笙从面前男人的相貌中回神,她知道,眼前的这个男人,惑人的美貌后,隐藏着致命的危险。
当年,瑶月姬是第一个向她伸出橄榄枝的人。桑笙谢她敬她,但也不会全然信她。
这五年,除去刚开始时常来巡视,余下的日子,桑笙忙着外面的事,只偶尔来看一看。
瑶月姬与她相熟,又是鬼市里混得极开的一个。自然而然的,桑笙进来鬼市办事,总是习惯性地去她那儿一坐。
至于五月娇,她对此人仅有模糊的印象。桑笙回想起来,心中一惊。
这样的一个人,竟然不显山不显水的,在她眼皮子底下蛰伏了五年。
……
桑笙十八岁任阴界执事,第二年接手秩序混乱的鬼市,到如今,已有五年之久。
阴晦污垢之地,最易滋生奸邪魑魅之辈。在鬼市这片肥沃之地,便混杂了各式各样的“人才”。在鬼市里,最重要的一点,便是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
能在鬼市里生存下去的人,不是能力强悍,就是生了张巧嘴和七窍玲珑心。
桑笙不善言辞,用了整整半年的时间,才将一众刺头肃清。
实际上,从执事官要接手鬼市的消息传来的那天起,鬼市内便不时有人挑衅新任的执事。甚至兴起反执事团伙,有组织地进行闹事。
刚贴上去的律令,转眼间便被撕毁。律令内明言禁止,偏偏有人明目张胆地触犯。执事官问起,个个鼻孔朝天。
他们散漫惯了,不喜欢被约束,自然也不需要一个碍事碍眼的执事官。
于是,从那天起,鬼市内每天都在鸡飞狗跳。
他们预想得很好,这个执事官如此稚嫩,还是一介女流之辈。他们人数众多,只要坚持不懈地闹事,那小执事总会熬不住败下阵来。
第一天,闹事,执事官前来,鬼市鸡飞狗跳。
第二天,仍旧闹事,执事官前来,鬼市鸡飞狗跳。
第三天,接着闹事,执事官前来,鬼市鸡飞狗跳。
第四天,第五天……
鬼市里的人坚持不懈地闹事,那执事官便坚持不懈地前来。她先是一本正经地对着他们念鬼市律令,言语劝阻完,拿起了身旁趁手的工具……
组织闹事的几人夜深聚在一起,看着对方干净无伤的脸,以及身上暗处的青紫,相顾无言。
那执事官像什么事也没有发生一般,每天按时来贴律令。贴完,照例巡视一圈鬼市。
她来时总是孤身一人。有人受不了,在执事官出鬼市时,偷偷跟在后面。没等麻袋出手,他只觉眼前一黑,失去了意识。
醒来后,他被绑在公告栏旁边的树上,全身上下只剩一个红色的大裤衩。
他身上贴着张纸条,有人凑上去看,只见上面写着:
“鬼市律令之补充条例,任何人或鬼不得言语、行为挑衅执事官。”
在”闹事——被打——继续闹事——继续被打”的恶行循环中,有人渐渐支撑不住了。
不就是几条律令么,又不是不让他们继续在鬼市做生意了。甚至有遵守律令的铺子发现,在收到执法处颁布的“优选商铺”的奖状后,光顾生意的客人渐渐多了起来。
在尝到甜头的第一家铺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