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进入十月,天气依旧炎热。
烈日灼灼,高高地挂在天上。操场上的法桐蔫蔫的,叶子边缘都打了卷。跑道上散发着挥之不去的胶味儿,烫得几乎能煎熟鸡蛋。
但饶是这样,也没能扑灭男生们打球的热情。
体育老师一声“解散,自由活动”刚落下,高二十一班的男生便换上球衣,迫不及待地冲向了篮球场。
谢阮刚跑完一千米,气还没喘匀,正打算找片树荫坐着歇会儿,余光瞥到抱着篮球的沈行云,脚下方向一转,去了学校超市。
正值上课时间,向来埃埃挤挤的超市里一片空荡,只有零星几个学生。谢阮挑了一箱冻得冰凉的矿泉水,怕沈行云口渴,动作飞快地结了账,抱着一路小跑去了篮球场。
他是沈行云的男朋友,刚上任两天。
沈行云家世好、长得好,身上糅杂着只有金钱才能养出来的矜贵和叛逆少年的张扬,有一种独特的魅力,是学校里的风云人物。
上到即将高考的学姐,下至刚入学不久的学妹,暗恋他的人不知凡几。
谢阮之所以能在众多竞争对手中脱颖而出,除了那张令人惊艳的脸,还因为他锲而不舍的讨好和付出。
时刻关注沈行云,把他放在最重要的位置。饿了打饭、渴了送水,衣服脏了亲手洗。甚至还爱屋及乌,连他的朋友们都照顾到了。
生日礼物、节日惊喜样样不落,堪称面面俱到。且能够收敛脾气,对沈行云周围的花花草草视而不见,从不吃醋闹别扭。
这般用心和知情知趣,让大家叹为观止,纷纷自愧不如,特意为他在学校论坛上开了个帖子——
【今天谢阮又为沈行云做了什么?】
目前已经更新到一万五千八百楼,成功打败百度搜索,成为广大暗恋者心中的舔狗上位宝典,造福了不少人。
有围观比赛的人发现了谢阮,纷纷开始窃窃私语。
“果然,哪里有沈行云哪里就有谢阮。”
“废话,好不容易确定了正宫位置,可不得看紧点。”
“屁的正宫,沈行云不都说了么,跟他就是玩玩。”
“不是,你说他到底图什么?反正我是做不到。”
“贱的呗,天生爱倒贴。”
“牛还是云哥牛啊,谢阮那个脾气都能收拾得服服帖帖。”
“……”
谢阮冷着脸走过去,猛地松手将矿泉水放到了地上,发出哐当一声。那些说小话的人顿时瑟缩了一下,紧紧闭上了嘴巴。
谢阮单手插兜,目不斜视地走过去,挑了个视角好的地方坐下来。看着球场上挥汗如雨的沈行云,眼里亮起了小星星。
他是真的喜欢沈行云,从见到的第一眼就喜欢,哪怕知道那人对自己并不上心也甘之如饴。
这世上哪有那么多两情相悦的好事?感情是可以培养的,现在不喜欢不代表以后不喜欢。
况且,他这一年也不是完全没有成果。沈行云不是已经答应当他男朋友了吗?四舍五入,离沈行云喜欢他也不远了。
球场上,篮球恰好传到沈行云手里。高大挺拔的男生绕过对方的防守,接连带球过了两个人,调整了一下角度,在三分线后起跳投球——
篮球在空中划过一道长长的抛物线,在众人紧张地注视下,沿着球框滚了两圈,稳稳地落入了网中。
与此同时,比赛结束。
场内外顿时一片欢呼,男生的叫好声和女生兴奋的尖叫此起彼伏,为这场胜利增添了不少光辉。
“漂亮!”王钊走过来,跟沈行云击了个掌,“云哥天秀。”
“小意思。”沈行云得意地扬唇,将篮球丢给他,撩起球衣擦了把脸。
随着他的动作,球衣下摆被带上去,露出一截劲瘦有力的腰。刚运动完的男生皮肤上覆着一层薄薄的汗珠,走动间,汗水顺着腹肌的沟壑往下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