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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四章 侯爵之剑(1 / 2)

这辈子在没有觉醒前世记忆时,他也系统的学过剑术,主攻的是源自于神圣帝国宫廷的白鸦剑术,这种宫廷剑术随着神圣帝国的贵族通过联姻广泛传播于欧罗巴大陆各国王室,双头鹰堡也因此有着下半身堡的名号。

所以白鸦剑术也是很多神圣帝国地区邦国的通用军中剑术。

因为这个世界大多数的军官基本上都是贵族出身,所以基本上都接受过白鸦剑术和类似的剑术。

海森赛尔家族本是埃姆斯丹皇室血脉分支,本身也是出身神圣帝国的老牌贵族,自然不会缺乏这种底蕴。

而且按照之前卢西安这位家主所言,他们传承的白鸦剑术是属于真正能够通过剑术进军超凡领域的真传,而不是外界那种删减版。

有了在瘟疫世界得到的几分超凡骑士传承,现在回想起来,约翰发现他从小练习的白鸦剑术那呼吸和走位却是跟骑士呼吸法有很多相近的地方,只不过在调动生命能量也就是“气”的效率上,不及那几门骑士呼吸法。

有着这样的基础,加上前世的浑元剑经剑术已经练的逐渐醇熟,约翰认为自己走修炼剑术辅修术法的道路肯定会突飞猛进,不久之后实力就会有着飞跃式的进展。

这对于应对未来时刻可能出现的潜藏危机很有帮助。

毕竟在应对危机上,剑客的反应速度肯定是远超于法师术士之流的,而一个剑客还会施展各种法术,那绝对会让来袭的敌人大吃一惊的!

前提是他要有一把能够在战斗中不会轻易折断损毁的佩剑。

约翰本身是有多支佩剑的,但是除了今天带来的一把钢制的制式单手剑,最好的一支也就是属于几十年前一把神圣帝国军工厂出品的军官佩剑,更多的是礼仪性质,比一般铁剑优秀,但是也不配作为剑仙入门的法器飞剑坯子。

忽然约翰想到克劳斯倒是有一把传承了两个世纪的收藏品,一般是作为秋猎等社交场合佩戴的佩剑,平时基本没有动用过,就收藏在海森赛尔庄园他的房间,这一次去雷姆镇倒是没带着。

约翰想来倒是可以把这剑拿来试试。

毕竟这似乎是一位神圣帝国旗下某王国侯爵的随身佩剑,是请宫廷铸剑师打造的精品,传世两百年应该具备一定的灵性。

马车上,约翰对身边的克劳斯说:

“少爷,可否将您那把尼古拉斯侯爵的佩剑借给我,我感觉最近剑术有一些突破,需要一把趁手一些的单手剑。”

“是吗!那恭喜你约翰,那剑是你的了,作为我对你剑术进步的礼物。”

果然克劳斯毫不在意的就把剑给了约翰,当初之所以溢价买下了这把剑,不是因为他喜欢收藏这些,相比刀剑什么的,他更喜欢名画美酒和美人。

只不过因为这剑最初的主人跟他名字相同罢了。

尼古拉斯的昵称就是克劳斯,他的正式名称也是尼古拉斯·梵·海森赛尔。当然这不是全名,贵族的全名一般都跟裹脚布一样又臭又长,这是当初克劳斯少年时期学习纹章学的时候对作为伴读的约翰的吐槽。

对他来说,约翰是比他那个堂兄弟亨利还要亲近的人,关系就如兄弟一样,是真正可以依靠的,不要说一把可有可无的收藏品了,就是要他的全部身家也不是不可以。

当然他相信一向理智的约翰就算真的要他的全部身家,那也一定是有他的原因,所以一柄佩剑而已,他更关注的是约翰的剑术进步并对此感到高兴。

一个有着高超剑术的正式超凡者在保护自己,想想就觉得幸运。

回到庄园,得到尼古拉斯侯爵佩剑之后,约翰忍着没有当场查看,而是目送克劳斯回房,才坐到自己房间二楼的阳台,抚摸着剑身,静静的感应这把侯爵之剑。

炼剑是一件很私密的事情,一般都要背着别人,据说这是一种传统,为的是避免沾染他人的气息导致剑器通灵之后灵性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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