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酝,我爱你!请你嫁给我!”
中午的芳汀咖啡厅才开门营业,立马就来了第一位客人。
而这位西装革履的年轻客人不点单不入座,径直走到正要去换工作服的叶酝面前,手举一朵玫瑰花,单膝跪地,言辞真诚!
“哇——”
身边的几个女同事见状,纷纷捧脸,完全一副艳羡的表情!
叶酝柳眉轻轻一皱,然后转头。
求婚的金康成满心期待,见叶酝看来,更是拍胸脯承诺:“你放心,嫁给我我一定会对你好!你就不需要上班了,我来养你!”
哪个女人能拒绝得了这样“霸气”的情话?
同事们啧啧感叹!
只有叶酝揶揄地笑了笑。
她可不是一般的女人。
而且金康成这求婚的架势,跟之前那位比起来……
差远了。
“哦,养我啊?”叶酝漫不经心地问了句。
金康成以为叶酝心动,把那孤零零的一朵玫瑰举得更高了,“对,你就安心在家当全职太太,不用吃苦了。”
“嗯。”叶酝还是一副淡淡的样子,扯过吧台一张椅子,长腿交叠往那一坐,优雅且从容。
一朵玫瑰,还是塑料的。
有点厉害。
叶酝垂眸,嘴角戏谑。
这是答应了?
金康成误会了叶酝的意思,眨眨眼,马上就要露出狂喜时——
“我脾气不好,婚后不能跟你爸妈一起住,不然天天要吵架。”
叶酝撩了撩自己浅红色的大波浪长发,悠悠道。
据她所知,金康成父母只有一套60平米的老房子,他都三十岁了还跟他们挤在一起。
金康成眉头一蹙,不悦顿显:“那不行,不住一起,谁来照顾我爸妈?他们年纪都大了!”
叶酝闻言也不恼,只又开口:“我每个月都要买衣服买鞋子买包包买化妆品,开销大概在四五万吧。”
依旧据她所知,金康成工资满打满算撑死七千,在a市这个超一线城市,基本就等于入不敷出了。
“不行不行,你太浪费钱了!结婚以后要勤俭持家,衣服什么的又穿不烂,一年买个一两件就够了!化妆?化什么妆,不要打扮!”金康成整个五官都皱了起来。
果然如叶酝所料。
她眼底浮现一丝嘲弄,却不急着拆穿。
围观的同事面面相觑,表情渐渐从最初的羡慕转变为复杂。
其中有道声音特别刺耳——
“真拜金!”
其他人明明都在议论吐槽金康成的无理要求,却只有她在讥讽叶酝。
叶酝不用想也知道是谁,但她无所谓,只玩着自己修长的五指,漂亮的眼睫一抬,问:“不买也行,那你给我多少零花钱呢?”
她估摸着按照金康成抠门的程度,至多不超五百。
“平常你就在家打扫卫生,给我爸妈洗洗衣服做做饭,等我们有了孩子再带带孩子,都是很轻松的事,哪有需要花钱的地方?”金康成反问。
叶酝差点笑出声!
行,高估他了,这铁公鸡看来是一毛不拔的。
在上家公司的两个月体验生活中,叶酝就清楚了金康成“凤凰男”的属性,只是没想到自己都辞职了,他竟然会找来!
还直接求婚!
拜托,他们连朋友都算不上!
“嗯……”估计是瞥见叶酝在笑,笑意里带了点轻嗤,金康成犹豫片刻,终于退了半步,“那我每个月给你两百,你看上什么喜欢的,随便买。”
哟,听这口气,还显得多阔绰似的。
叶酝琢磨着两百块还不够自己买半支口红。
“嫁给我吧!”金康成往前挪了挪,倔强的单朵玫瑰几乎要被他强行塞进叶酝手里。
叶酝好无语,懒得再跟金康成纠缠,摆摆手直接道:“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