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好转。
但是孤儿寡母,在这个山村活的有多艰难就不用说了,还是那句话穷山恶水出刁民,大家的处事方式都很野蛮而残忍。都说为母则刚,哪怕他不是他阿妈很想要生下的孩子,但是阿妈还是把他养大了。甚至为了在山村里能带着他活下去,把自己从一个温柔的小女人变成了一个彪悍的拿起杀猪刀在村口叫骂的泼妇。
那个一米五左右的小小的身躯里面仿佛有大大的无穷的力量,扛起这个家,扛起他。
阿妈一直希望他出人头地,希望他以后能成为人上人,不要再吃她这份苦。所以奋力的想要供着他读书,想供他读出来,不要再过她这辈人的生活。
但他让他阿妈失望了。
阿妈爱护他,他长大了也心疼他阿妈。
也许时男孩的通病。
长大了懂事了,总想着快点做些什么让阿妈不这么累。
他中学的时候就辍学了,当时流行什么古惑仔,x市电影的影响,那个年代的年轻人都很中二,他也不例外。想着自己加入帮派就能让自己家不担惊受怕了,能护着妈妈。
一方水土养一方人,他也不例外。他也是个穷山恶水里养出来的刁民。他也很恶,就像他阿妈说的,不坏不恶,活不下去。
正因为这份狠劲,他当时混那劳什子的帮派还混出了些名堂,认识了不少人。后来是被他阿妈用棍子打过来的,硬生生把性子别了过来,后来才陆陆续续把帮派给退了。
他到现在还记得阿妈那天看着他跪在厅堂里,颤抖着手拿着藤条说的那些话。
阿妈说人可以为了活下去选择恶,但是要有底线,害人的事情不能做,人如果没有底线和畜生没有什么区别。拿着刀杀了恶地主的农民,最终成了下一个祸害乡野的恶地主,这算是怎么回事。
他知道他阿妈一直是个很温柔的人,哪怕每天挑粪浇菜,地里刨食、处理牲畜,拿菜刀虎视眈眈的砍人,村口像个泼妇一样为着一点菜地的事情和人骂骂咧咧……但她安静下来,还是一个会在自家门口种下一束红色玫瑰花的温柔的女人。
就像她说的一样,人不论外表带着多么尖锐的刺,内心还是要有一方净土。
他阿妈真的是一个很好很好的人,好到他想一辈子对她好,好好的孝敬她,对她好,特别特别好。他想成为阿妈的骄傲。
想要阿妈能在村里,在舅舅那边家里扬眉吐气,能挺直身板,说一声她这辈子活的不差,她给自己活出了人样。
说她前半辈子的劳累都是为了后半辈子的享福,她李芳兰养了个好儿子。
但是他再没有看到母亲的身板挺直,反而越来越佝偻,年轻时留下的病根,积劳成疾,本来就不高的身躯,因为这一弯下去,更是显得蜷缩的小的可怜。
他当初听了母亲的话没有再去鬼混,跑到了襄阳这边做起了倒买倒卖的活计,从小商贩做起来,也许是母亲小时候夸得没错,他脑子确实好使,加上不怕苦不怕累,人又有一股恶狠狠的劲头,真就给他一点点做起来了。
开始只是倒卖袜子、内衣裤,后来渐渐盘下店面,最后在早些年的一些三教九流的人脉帮助下,逐渐做了起来,做大了。之后经历几次的转型和投资,才有了之前的双安广场的规模。
这些说的简单,但做到这一步,他整整爬了二十多年。
他也算是成为了人们常规意义上的人上人,电视台会采访他,村里人会巴结他,舅舅那边也会恭维他,麻烦他帮忙一些事。
他终于成为了被人羡慕的人,过上了别人眼中的好日子,成为了成功人士。
但是……有什么用。
他母亲在他创业没多久,还在倒卖内衣裤的时候,就因为积劳成疾,患上了食道癌,短短一年不到,人就走了。
他当时坐在医院的手术室门外哭的就像是个傻子。他没有钱,他从没有那么恨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