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百年前,狐狸族群世代生活的灵山
一只女狐狸智雅偷偷跑下了山,这时候她才二十多,刚刚从爷爷的家族出生簿那里得知了自己的前世居然是人类,前世和夜光市的普通人类居然是前世的夫妻,虽然能查到那个男人,但已经是前世的事了,男人在两百年后会再次投胎成为人类,在夜光市出生。
智雅非常着急的溜下山,那时的夜光市根本没有高楼大厦,只是一个个小村庄排列成的镇。虽然很失望,但智雅相信总会等到两百年后他投胎的那天。
两百年里,智雅每天都在灵山上俯视山下的夜光镇从镇变成了市,夜光镇一个个村庄被拆,废墟变成了一座座高楼大厦,而她要等的人也一天天在接近。
两百年里她早就得到了一千个心肝,老祖宗的传说只要她再找到一个阳刚之气的异性吸取对方的精气就可以变成一个小仙了,但她有一颗痴心,纵使不是和那人再续前缘,她也要亲眼见到他,自己再找别人**气。
两百年的等待哪里不辛苦呢,每天在危险的山林里猎取食物,还要挖心掏肝,爷爷离开我的时候,我一百多岁,爷爷走的时候正好是一千岁,我想向族人打听爷爷是否成功成仙了,但族人却说,爷爷现在已经不是狐狸了,他的名字也不在家族谱里了,不管他现在是什么身份,都和我们狐狸族毫无瓜葛。
爷爷走的那天,我抬头望着天空,眼泪哗哗的流,但我看到天空上仿佛出现爷爷最后的笑脸,我的眼眶湿润,爷爷一路平安,虽然很想做你一辈子的孙女,但我深深明白不仅仅人世间有生死,我们狐狸也有自己的一套“轮回法则。”
两百年的时间一到我立刻收拾了东西下山,离开了这里,我生活了几百年的灵山,在山下我遇到了一个正在猎取羊的心肝的狐狸族男孩,他有一头栗色的头发,个子一米七多,遇到他的时候他告诉我他已经猎取了三百个心肝了,他才一百多岁,他没有家族,我只是一阵苦笑,男孩说想跟着我混,我便收了他。
在夜光市呆的二十年里,我购买了好几栋楼,终于第二十年,我在夜光市的夜市见到了那个男人,那张脸我记得清清楚楚,之后的一个月我每天都在夜市晃悠,只为了能看的更清楚些,顺便打听打听他的下落。
虽然有在夜市见到那男人好几次,但最终他的身影都在人群里消失。一年后,我在建设银行看到了他,我坐在车里,男子背对着我,在银行里办理业务,我想记录下他的面貌,拿出手机拍下了好几张照片。
最近两个星期,咖啡店内的生意变得越来越好了。甚至被一些客人拍到了抖音上,吸引了不少当地市民的关注。
一个穿着粉色长袖的短发女孩乐呼呼的对着闺蜜聊天:“这家店的人颜值都好高,我去过那么多家网红店了,很难有我满意的,这家我是真的喜欢。”
我已经累的不行了,赶忙跑到厕所借着上厕所的理由喘口气,没想到小小一家咖啡店会有这么多顾客光临。
一个穿着昂贵大衣的女人走进店里,她高跟鞋的脚步声正向着吧台的于季走来。
姜乐:“大小姐,你怎么来了?”于季听到声音也放下手里的活,“我是专门来找于季的,姜乐,帮我把行李箱先放到后厨吧。”
我刚洗完脸走出来,“你是?”
女人凶巴巴地回答着:“本小姐是来帮助我的青梅竹马于季的,你算是哪根葱,居然能在这家店里当服务员。”
我:“我是打杂的,老板招进来的”
于季“咳咳”了两声,“别难为她,就一小女孩,美佳。”
女人无奈摇着头:“大家都打起精神来,从今天开始我会协助于季和你们一起奋斗!”
下班后,姜乐一个人开车离开,路上,十分高兴的哼着小曲儿。拐角处一个女人突然出现,姜乐瞪大了双眼,急忙刹车,女人倒了下去。姜乐立马下车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