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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1 / 1)

周焕程的话没错,乐虹比我机灵多了。明明是双胞胎,照理说,长相一个模子里刻出来,头脑也不应有太大差距才对。然而事实偏偏残酷,从小到大,乐虹不仅在学校的程绩甩我几条街,独立、有主见,待人接物也比我更聪颖-单从父母的偏颇和宠爱就可见一斑。我一直心知肚明,并早已认输服气。

唯有一件事让我始终意难平。关于欧阳。

欧阳是我与乐虹小时候学书法的老师家的儿子。水乡小镇出生长大的俊秀少年,又于墨香中浸了一身古典的书卷气,在同年龄整日摸爬滚打的泥孩子中显得尤为特别和出色。无论认识或喜欢上欧阳,都是我在先,可到头来欧阳喜欢的却是乐虹。每每想到其中的阴差阳错,我都按捺不住捶胸顿足。

六岁那年,老妈被某古装剧洗脑,对剧中知书达理的女主角无限憧憬。于是把我俩打包丢到镇上最有名望的书法老师家镀金。不巧乐虹感冒发水痘了,头一个月苦哈哈抓毛笔写大字的只有我一个人。老师家学写字的多是十来岁的孩子,大家都玩得挺好,只有太小的我无法融入其中。就是那时,我认识了欧阳。

老师的独子,与我同年同月生。明明一般大年纪,我每次写字都会挠得满脸墨,成品也惨不忍睹,他却已能又快又好地写出很大的“福”字。小姐姐们很喜欢他,他一律淡笑以对,唯独凑到我面前,挺有趣地低头瞧我的狗爬字:“怎么歪成这样。”我羞愧地埋下头,没想到他伸过手来握住我手背,蘸了蘸墨,“你握笔的方法不对。喏。”我很惊奇地看着自己的手在他的指引下写出一首漂亮的《静夜思》。

我们成为了很亲密的朋友。我很清楚自己有多么喜欢欧阳,当欧阳邀我一块儿去放花灯时,我乐得几乎要在家里跳起舞-月河镇的风俗,每年阴历七月十五花灯节,入夜后在城河置放花灯,以萤萤烛火寄托心愿-我们约在慈慧寺后门边的歪脖子树下集合。央老妈给买了新裙子和新发绳,出门时却不小心被钉子勾坏了裙角。匆匆缝补好裙子出门,赶到歪脖子树下时已迟到半个多小时。

树下没有人。我以为欧阳等急就先走了,匆忙跑开寻他。几十年来只有那么一次,花灯夜的月河下起了滂沱大雨。我不知怎么的就走到外城河,眼见周遭愈发荒凉,心中焦急而惶恐。被大雨淋得湿透,还好找到一座桥洞暂避。夜半,终于被老爸找到并接回家。到家后我才知道,不知道我家有双胞胎妹妹的欧阳,错认了我与病愈出门透气的乐虹。

和欧阳一起放花灯的是乐虹。淋雨的我高烧不退,换了乐虹独自去学写字。乐虹比我聪明能干,没几天就能写出不输欧阳的“福”字。比起只能跟着欧阳笨拙学字的我,乐虹显然与他更有共同语言。等我回到书法班时,欧阳已与乐虹相处得更融洽了。

一次错,次次错。只能归咎于我与欧阳没缘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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