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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3 / 5)

嘴里放,被刚煮好的土豆粉烫到。

“唔……烫死我了。”他伸出一截舌尖吸气。

林策骂他一句笨,无奈地放下手中的筷子,捏住他的下巴看舌头有没有起泡。

那截舌尖红的鲜嫩水润,随着主人的呼吸微动,像晨间玫瑰又像掌心红果,单单是看着,就有一种很想一口咬下去的感觉。

乐意被他捏着下巴不好说话,含糊道:“宁策,气泡了吗?”

“……”

林策盯着他的舌尖看了一会,这松开手:“没有。”

有一次被烫到的经历,乐意再吃土豆粉的时候长了心眼,他每根都吹凉了再吃。

他一根一根地吃粉,坐他对面的秦时望大口大口地吃粉,土豆粉上带着满满辣椒,辣味顺着热气传过来,隔着桌子都能感觉到是真的辣。

秦时望面不改色吃完一碗粉,还将里面的辣椒挑出来吃了,然后评论一句:“我觉得这家店的销魂辣还没我家那边做的辣。”

“这么猛。”乐意对他比了个大拇指,又侧着身子去林策的锅里挑海鲜菇吃。

秦时望见林策皱了皱眉,低声让他坐好,自己用筷子将锅里的海鲜菇全都挑到乐意锅里。

看到他们这么亲密,秦时望将心里的好奇问出来:“你们以前是朋友的吗?”

乐意点点头又摇头:“嘿嘿,我和林策是青梅竹马,都认识十几年了。”

十几年的青梅竹马考上同一所大学,又分到同一间宿舍,秦时望觉得他们还挺有缘。

乐意应道:“可能是老天被我们的兄弟情感动,让我和林策接着做“同林鸟”。”

秦时望挠头想了想,“同林鸟”是用来比喻夫妻的,和兄弟情好像没什么关系。

他们吃完粉后去了一趟超市,买好需要的生活用品返回宿舍,随意收拾了一下,然后用一整个下午的时间来睡午觉,期间余风铃不知去哪了,一直没回来。

秦时望是典型的恐生不恐熟,和乐意林策熟了后,也就和普通人一样能正常交流了。

当他看到乐意从旅行包里掏出一个锅的时候,眼睛都睁大了。

竟然有人上学还带锅?

他问:“乐意,你为什么要带一个锅过来?”

为什么?

这个问题林策来回答。

乐意戳戳林策的后腰,示意他说话。

林策轻哼一声:“因为要煮汤给他喝。”

秦时望愣了愣,原来网上说南方人天生会煲汤是真的,不是谣言。

他们晚上又出去吃了一顿饭,再吃完晚饭回来的时候,余风铃也回来了,他坐在位置上照镜子,听见身后的动静,头也不回地问道:“你们吃完饭回来了?”

乐意回他:“对呀,刚吃完,西门那边的无敌鸡腿饭超好吃,你可以去试试。”

余风铃转过头:“无敌鸡腿饭?这店就叫这名吗?也太幼稚了。”

乐意被他一只黑眼一只蓝眼吓到,往后退了一步:“余风铃,你的眼睛怎么变成黑的了?”

“本来就是黑的,我戴了美瞳而已。”余风铃当着他的面把另一只眼睛的美瞳也摘了下来,放到桌面上一个小水杯模样的东西上面,两块薄薄的蓝色橡皮泥分开躺在水里。

乐意又问:“美瞳是什么……哦!美瞳是让眼睛变色的东西,我看别人出cosplay的时候也会往眼睛上放这个。”

余风铃“嗯”了一声,在一个透明瓶子挤了点东西在手上,往脸上涂。

乐意好奇地看着他:“你在涂什么?”

“卸妆油。”

“……卸妆油?”一个大胆的想法在乐意心里升起,“余风铃……你是混血儿吗?”

余风铃:“混什么血,我重兴人,泥啷个看出窝四混血儿。”

卧槽!

乐意惊了:“你竟然不是混血!我早上看你头发是金色的,然后眼睛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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