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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 章(修)(1 / 3)

“在下李白,字太白。殿下可叫在下太白。”李白虽然用的是敬称,但并没有像莫尔斯见过的平民一样对莫尔斯毕恭毕敬。

哪怕李白用的礼仪与莫尔斯所知道的一切礼仪都不同,莫尔斯也意识到了,此人绝对也是贵族出身。

他本来想先放下自己那端着的姿态表示友好,但被李白这么一带,他又颤颤巍巍地把想丢又未丢的包袱背了回来。

算了,在这个人面前,似乎还是带着包袱比较好。

“那太白先生,是否要与我到城中逛逛。”

莫尔斯来到格诺城后便在城中逛了一圈并且找人打听了格诺城的消息。

格诺城的环境十分糟糕,而莫尔斯也没想对李白隐瞒这一切。

他深知要交朋友就要拿出全部的诚意。

嗯,虽然他现在还端着虚假的面具,但他交友是认真地啊。

“在下正有此意。”

莫尔斯刚刚伸出的手便见李白对着自己拱手,于是连忙收回还尝试着学李白的动作,“那我给太白先生带路。”

李白看见城中的景象不禁皱起了眉头,这城比他想象的还要破落。

全城只有从城门到城主城堡的路线上才能看见完好的房屋,而这所谓的完好也是建立在无视补丁的情况下。

而其他地方的房屋轻的不过是有打斗后破损的痕迹,重的连屋顶和四壁都被掀掉。

而这些住不了的房屋中,有的更是直接被人种上了果树,有的房屋中还圈养着一些牲畜,整条路上蔓延着一股难闻的味道。

一路下来莫尔斯和李白聊得十分开心,不过他一见李白眉头紧蹙,便明白想留下人基本是不可能了。

唉,留不住就留不住吧,毕竟端着贵族的姿态真的挺累的。

“我刚接手城池,还有很多地方没做好。”莫尔斯落落大方地将他现在的困境摆在李白面前。

“无碍,小友还年轻,早晚会改变当下的局面的。”李白豁达地笑了下,然后便随着莫尔斯去其他地方看看。

李白告诉莫尔斯,他虽然不会留居,但还能在此处逗留10天,不过前提是有落脚的地方。

莫尔斯自己的城堡还在修缮中,罗素为了这事已经忙碌了几天了,他现在暂住在城中的旅馆,见李白需要住宿,他便将人带到了城中唯一的旅馆。

旅馆的老板叫艾琳,今年已经四十多岁,是格诺城中少有的经历过格诺城最后的辉煌又参与过那场让格诺城沦落到今日地步的战争的人。

旅馆周围的环境还不错,不少房屋也被人种上了东西,但并没有养牲畜,所以也没有什么怪味。

李白似乎对这地方也算满意,点点头便朝里走。

一进门,原本用来招待人的地方圈养了一群小鸡崽,火红色的绒毛看着十分可爱,但这可爱并不足以让李白忽视房屋中的味道。

而且他们从刚刚就听到了一个房间中传来“哞、哞”的声音,怎么想都不可能是住在这里的旅客发出来的吧。

难怪外面没有养牲畜,原来是在这等着他呢。

李白是世家子弟出身,就算在外游玩他也没住过这种地方。

他双手背在身后朝里走了几步,但那味道他实在难以忍耐。

世家子弟连人用的茅厕都时常备着熏香,平常进去使用更是会用香薰塞鼻,他何尝能忍受住在这种地方。

“殿下能屈居此处,令在下心生敬佩。”李白轻轻叹息转头对着莫尔斯便鞠了一躬。

莫尔斯摆手轻笑,他已经从李白的表情上看出了他不会停留在此处。

这也是人之常情,莫尔斯第一天来时心中也充满排斥,但他更明白自己已经无路可退。

格诺城是他现在唯一的财产,也是他唯一的容身之处。

“太白先生。”莫尔斯脸色微红努力露出羞愧的模样。

李白见状连忙告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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