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红翻了个白眼,不愧是一家子,都会玩这套,“这房子自然有仨孩子的份,我是她们娘,也是唯一监护人,自然会帮他们守好这房子,等他们十八岁成人就将房子分给他们,我一分不要。大伯,我可以签文书。”
不理会周围人的议论纷纷,她看向李大伯。
“那你要是走一步了,以后又有孩子了呢?”李老叔不依不饶的。
林小红自然不会承诺,她不会再婚。
倒不是她已经有了再婚的想法,而是婚姻自由,这是由她自己决定的,而不是被人逼迫着。
“所以我说写文书,白纸黑字写下来。”
李大伯叹口气,“倒也不至于。”其实这话口已经犹豫了。
林小红一力坚持,“队长叔、大伯,我是真想写,不是被逼的。写完了,有人就不会惦记了,也让我过点消停日子。”
最终林小红和一众人去了大队部,将文书签了,一式三份。
里边除了房子,还明确写了她享受三个孩子的监护权。
她怕李老叔、老婶再拿仨崽崽做筏子。
李大伯拿着文书,觉得有些没脸,有点欺压小辈,就骂不着调的弟弟,“哪都有你!以后你们少去烦小红,她养仨孩子也不容易…”
林小红将自己那份文书收好,“那大伯、老叔你们先忙着,我回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