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乞丐最大的本事是什么?是逃命!”
他掷地铿锵有声,得意自豪在黑夜中都满溢在空气中。
“嗯?”思语以为乞丐最大的本事是讨要东西,“为什么是逃命?”
小七跑得很灵活,比起气喘吁吁的思语实在像是出来玩耍的兔子,他带着思语七弯八拐穿巷过街,还不忘回答她的话。
“为了抢吃的呀。和其他乞丐抢,还和狗抢,跑不快就会被人打、被野狗咬,不死也要断胳膊断腿,所以逃命是基本功。”
秦思语一时无语。
这个年代普通百姓都是靠天吃饭,除去各种田地税费后,一年到头也得勒紧裤腰带才能勉强糊饱肚子,并没有多余的粮食施舍给别人。
而大户人家的高墙厚门隔绝了乞讨的机会,乞丐们能讨到的东西少之又少,活下去实属不易。
小七心思灵巧,早已猜到思语沉默的原因,“嘿”了一声安慰她:“我这不就苦尽甘来了吗。”
这也叫苦尽甘来?做乞丐虽然吃不饱穿不暖,但好歹性命无忧。
思语慢下脚步,一时不知道该说什么,在伸手不见五指的黑夜中,揉了一把小七被雨水打湿了的头发。
小七“嗨”了一声,掩饰地问道:“冷不冷?马上就到了。”
“不冷。”
思语暗自感谢这场雨下得及时,能很好的冲洗掉他们可能留下的痕迹。
又埋头跑了许久,思语累得喘不上气来,她撑着膝盖气喘如牛,破风箱般的粗喘呼吸在淅沥的雨声中也那么的明显,她缓过一口气正要说话,就听见小七说道:“小姐,到了。”
秦思语抬头看,漆黑的雨夜中什么也看不见。
小七扶着她的手往前拽,思语感觉到脚前有台阶,还听见小七推开门的声音,她跟着小七跌跌撞撞地迈了进去,身上陡然没了那遮天蔽日的雨珠。
人在看不见的情况下,其他感官会更加敏锐,思语一跨进破庙就一把拉住小七。
破庙里的气味很复杂,在雨水的泥腥中有经年无人居住的潮霉和腐臭,还有……人和动物?
小七一脚踹开半掩的门板,踱着步子往里走,说:“谁敢占了你七爷爷的老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