姬发指责帝辛的第二条罪状,是不修祭祀,不敬先祖,不畏神灵。
在上古蒙昧时代,华夏既有神灵崇拜,也有祖先崇拜。
商朝人会把在战争中俘获的战俘,作为祭品献给自己的祖先与神灵,规模十分巨大,甚至一次会杀掉数千人。
到了商纣王时代,类似活动越来越少,规模也越来越小。
在当时,人们是信天命的,而天命来自于祖先神灵。
只有给神灵与祖先足够的牺牲,才能让他们保护王朝的子民。
帝辛不好好祭祀的神灵,激怒了以东伯侯和姜皇后为首的神权贵族。
周人以此为名,是为了鼓动商人和周军一起反对纣王。
帝辛为什么不喜欢祭祀呢?
因为常年的大规模祭祀活动,使得大量的优质劳动力被白白浪费。
帝辛是想通过减少祭祀行为,增加劳动人口,促进社会生产。
他的思想具有极大的进步性,可惜却得不到认可。
第三条罪状是不任用亲族,用人不当。
任用亲族,换句话说叫任人唯亲。
按照正常人的思维,任用亲族才是罪状。
帝辛王不任用的“亲族”,代表就有箕子、微子、比干等人。
微子启与帝辛的政见对立,他就联合守旧派密谋推翻帝辛的统治,甚至派人到周朝去请兵。
双方的政见不同,是好事。
毕竟一个王朝,如果从上到下都是统一的声音,那么这个王朝也离灭亡不远了。
但是,微子启等人因为内部矛盾,私通外敌,就是罪不可赦的卖国行为。
帝辛重用的人才,都是来自中小贵族阶层。
商周时代的政·治是贵族政·治,天下是真正的私家财产。
商周和秦汉以后的官·僚·政·治,有着很大的区别。
在此环境下,出身寒微的人,必然会受到来自贵族阶层的反对。
一个人的才能,和出身没有必然联系。
帝辛的做法,反倒有些唯才是举的意思。
《牧誓》中说帝辛:“俾暴虐于百姓,以奸宄于商邑”。
这里所说的百姓,并不是现在所知的平民,而是当时的贵族。
上古时代,百姓是对贵族的统称。
帝辛对腐朽的贵族阶层的排斥,给他招来了巨大的非议,导致他站到了整个贵族阶层的对立面。
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帝辛的做法,使得他失去了权力基础。
帝辛被自己人出卖,自焚后,不仅他自己,他所任用的人才也遭到了污名化,被称为“奸宄”。
西周建立后,一方面大封子弟亲族,另一方面分封殷商贵族。
其中就包括被封于宋的微子启,更佐证了殷商的灭亡,其实是周人和殷商贵族里应外合的结果。
第四条罪状是收容并任用罪人,重用奴隶。
所谓的罪人,其实是指流亡的奴隶。
在奴隶制时代,各个国家都有大量的奴隶。
奴隶的命运很悲惨,不但要从事繁重的劳动,还要像猪马牛羊一样,被宰杀祭祀。
因此,奴隶逃亡的现象很普遍。
在帝辛时期,对奴隶相对宽容。
他想用优待奴隶的政
·策,吸引更多的逃奴来到商朝。
从而为商朝增加劳动人口,促进社会生产。
帝辛的行为,激起了其他诸侯国的愤怒,并因此和商朝渐生嫌隙。
与此同时,周文王却选择“有亡荒阅”。
周人搜捕逃亡到周国的逃奴,送还给其它诸侯,增加了诸侯们对周人的好感。
这也是为何武王伐纣,有大量诸侯响应的原因。
商纣王的酒池肉林、炮烙之刑、等事件更是无稽之谈。
以当时的商王朝水平,根本就做不出如此奢华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