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呀切”睡的正熟的时候,莫名的鼻子痒痒,打了一个喷嚏。醒了。
天伟睁开眼睛,盯着天花板的一角。白白的墙壁混杂着些许黄色,越发显得房间古老,陈旧。
这间10几平米的小房间,自打毕业后,天伟一直住在这,到没挪过。可能在别人眼里看来,房间布局简单,单调,可是对于在一个地方住了很长时间的人来说,就是家。
感情处久了,也会舍不得分开,更何况是一天24小时呆的地方。金窝银窝不如自家的狗窝嘛。
辞职有一段时间的天伟,已经渐渐习惯了不用早起,赶公交,地铁。早上睡到自然醒,也没人催。用任小乐的话来说,就是神仙过的日子。
天伟脑袋里已经有一副画面:闹钟响起,小乐一巴掌甩去,闹钟从桌上掉到地上,肢解了几块。顶着爆炸头,穿着从市场上淘来的30块的廉价睡衣冲到洗手间。手忙脚乱地换衣,脸上用大宝的面霜随意一擦,5分钟搞定。这,效率,可以去参见吉利斯世界纪录了。想到这,天伟嘴角笑了一下。
现在的任小乐是不是还是这样呢?毕业后就各奔东西了。尽管过去的美好回忆很难忘,不过天伟心里清楚,这不叫爱情。曾经以为在一起开心的玩,一起去教室上课,翘课到网吧打游戏,这种感觉不会骗人的。可是当自己看到杜洁的一刹那,一切都变了。
这个场景在天伟的脑中演绎了千万遍,已化成了身体的一部分,像打了吗啡,溶进血液,经血管动脉流进心脏,在里面落地生根。为什么有人说一眼万年,或许就是这个意思。
一百个不愿意,为什么?我会喜欢上那种风情万种的女人,明明她的身边不缺男人。可恨!
看着她从那辆亮的炫眼的豪车上下来,满脸的娇羞妩媚,扭着芊芊细腰,手上N个购物袋随意挎在白白的胳膊上,踩着8CM高的高跟鞋,马尾一甩一甩,肆意地笑着。在阳光下那么的张扬。
痛,心脏缩了一下。脸上的毛细血管隐隐爆露在皮肤下,阳光下呈现像8分熟的苹果。
那个曾经让人心动的瞬间。
如果那天任小乐来了,该多好!如果那天自己没来上课,或者那天没有经过那个不常走的路口,如果。。人生没有那么多的如果。
回忆中断,打开手机,没有留言,没有电话。我好像被人遗忘了。遗忘在某个世界的角落里。
莫名的一丝恐慌夹杂着片刻的焦虑,像得了重感冒一样,全身无力。
“叮叮叮”手机音乐结连地响了起来,来电显示:洁。
啊!多么美好的早晨,多么动听的音乐。天伟从来都没发觉,从地狱到天堂,一指之间。全身的毛细胞张开,像鱿鱼的须,一点一点都集中在那7英寸的发亮的手机上。
“喂!”
“死天伟,还不起来?!看看几点啦?”
任小乐此时叹了一口气,她知道这一刻早晚要来临,但仍然希望能拖多久就拖多久。光靠欺骗人的小把戏是是骗不了人的。
她不知道谈起以往的感情从何说起,用一种她理解的方式解释这一切,好像又不切实际。她希望能她对天伟的痛苦减到最小。
其实他们的感情早就变味了。
有N个刹那,她很想告诉天伟,又不忍心,想到也许分手会痛哭流涕、苦苦哀求的戏码,或许还会讨价还价,这一切都让她心碎不已。
说起来他们是什么时候开始的呢,也许是从报摄影班的某个时刻,也许在大家一起爬山他拉了她一把,不知从什么时候,她渴望投入这个人的怀抱,这种渴望比对其他人来的都要强烈。
但终于意识战胜了欲望。
“我们分手吧!”某一天凉风习习的夜晚,任小乐鼓起勇气告诉天伟。她看到天伟的瞳孔微微放大,但没有别的反应。他的眼中满是惊恐和迷茫。也许此时说出的话伤害到了他,但决心还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