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这个孩子,他的身体状态显然并没有达到他的巅峰状态,他的生长速度也并没有变得迟缓。
也就是说,这个正自然而然地,考虑着死亡和杀戮,把它们作为家常便饭的小狼人,他真的只是一个十岁的孩子。
注意到青年的沉默,喋喋不休的男孩子顿了顿,害羞地笑了笑,有些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头:
“哎呀,不好意思,我忘记了……你一定是想自己亲手杀了那个家伙吧,你不要生气,我一时忘记……我会把他留给你杀的,我保证!”
他对于能够遇见自己同族,显然高兴的有些慌了神,唯恐让对方不开心,他见青年仍然沉默不语,立刻有些慌张地去拉青年的衣服,用哀求般的语气说:
“对不起,对不起,我太欠考虑了,我很笨的,以后不会了……不如这样吧,我和你一起,把你那个坏主人的全家都杀掉怎么样?我可以在门外给你放风,不管是巡逻的士兵还是路过的醉汉,我都会杀掉,让你安心地在里面,把那些欺负过你的人全部杀死,不管是挖出眼睛还是砍断手脚,你高兴就好,然后……”
青年的声音又冷又沉。
“……然后什么?”
听见回应,发现青年并没有因为生气而不理自己,男孩子脸上立刻露出灿烂的笑容,他理所当然地说:
“然后,你就和我走吧!我有一个很好的主人,他会对你很好的,很好很好的!”
说起自己的主人,他就像小狗看见了骨头一样,眼睛明亮,脸上笑容明亮,原本怯生生的语调也加快了许多。
“他真的很好的,懂很多事,很了不起,而且对我很好,不会把我关在笼子里,只要我完成了任务,他就会夸奖我,啊,还有!”
他像是想起什么,连忙把黑色的袍子解开,露出他幼细的脖颈。
那锁骨下方,几颗和血肉长在一起的铁钉清晰可见,微微的锈红色,像是几只狰狞的蜈蚣,蜷缩在他单薄的肩膀上。
“——他不会用铁链和铁钉把我穿起来!”
这个十岁的孩子,仰起脸,骄傲又开心地和青年宣布道。
他没有注意到,那原本紧紧握着剑的,有着冰蓝色眼睛的青年,沉默着,正那么悲哀地望着他。
这时,远处传来了人声和脚步声,有人大喊着“我们搜这边,你们到那边去!”“快,不要让那家伙逃掉!”
这些人都还在很远的地方,但是在狼人过人的五感里,清晰的就像在耳边响起。
小狼人有些失望起来,啧了一声,抬起眼睛,很不甘心地说:“这些人真讨厌……那我先走了,我们还会再见的,对吗?”
青年没有说话。
小狼人眷恋地看了他一眼,像是想要把出生以来第一次遇见的同族一点一滴都刻进心里,一边俯身将地上的刀捡起,双手握住,轻巧地几步窜上屋顶,像是融入夏天的风里,黑袍飘飘,一瞬间便远去,不见踪影。
只有初夏温暖的风依旧毫无知觉地吹着,吹过墙角翠绿的野草,留下重重叠叠的寂寥光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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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诺德回去的时候,天已经有些暗了,金红色的晚霞如同绽放的玫瑰,铺满淡紫色的天边,从平民区往市中心走,一路走过,人越来越多,越来越热闹。
教堂辉煌的尖顶落满夕阳的余晖,面包店里老板挥动着粗壮的手指,粗声粗气地指挥着伙计将卖剩的面包搬出来;辛苦一天的船工勾肩搭背地走在路上,兴致勃勃地讨论着昨天在酒馆里碰见的姑娘;穿着短布衣衫的孩子们你追我赶地着跑过,高高举起风车,笑嘻嘻地唱歌……
到处都是声音,呼朋唤友的声音,父母呼唤孩子回家的声音,店铺落锁的声音,还有鸽子被惊起,扑棱棱扇动翅膀的声音……嘈杂又琐碎,如同一曲色彩缤纷的乐章,在这温暖的暮色里流淌。
阿诺德站在巷口,默不作声地望着这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