笑笑说:“哪有吵架,本来就不熟,不来就不来,有什么可稀奇的。你们想他去找他嘛,跟我说就能看见了?”
他们听到金怡这么说也不好说什么,毕竟又不是找自己的。只是觉得好玩找一下金怡,当事人都觉得没什么了,不清不楚还是不管这么多了。
金怡回想一下,好像确实今天没有找过我耶。算了,不重要。不来找顶多就是两个原因,第一有了新欢追腻了我,找到一个好追的了。
第二个原因嘛,就是以退为进,不来着妄想说,我会自己去找他,然后顺势的收了我。
还以为有多高招,换了别人可能真的这样做了。如果他换张脸的话,我可能会愿意主动出击,毕竟长得真的不怎么样。
所以说我当年是为什么会看上他啊,审美没过关啊。或者说是跟李秋晓玩得多,口味都奇奇怪怪的。毕竟李秋晓就真的很喜欢那些长的奇奇怪怪的,难免不会被带坏。
世事难料啊,还是高估了他。
------题外话------
论舔狗的自我修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