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同出席舞会后格外气愤,因此在裁缝店挑裙子时听裁缝师无意中提了一嘴那是布朗特家的小姐订造的裙子,毫不犹豫就买下来了。
如此一来,没了订制礼服伊莎贝拉只有三个选择:一是不去,二是穿旧的,三是买那些剩下来的粗制滥造的礼服。
无论是哪一个,她都非常乐意见到。
在车站见到伊莎贝拉的时候尤妮丝本来还有一丝失望——既然尼克对她无意,尤妮丝也不打算吊死在一棵树上,何况路易斯维尔多的是条件比他好的年轻绅士!
只是就算她不想承认,伊莎贝拉的确长得好看,她去了的话自己不就少几分机会了么?
可是仔细一想,伊莎贝拉去了反而更好呢!长得好看又如何?上流社会看的是你的出身又不是长相,就算伊莎贝拉再漂亮,只要身上穿的是粗制滥造的礼服,身分的对比一下子就出来了,哪里还会有人对她感兴趣呢?
就连玛丽也意识到什么,不岔道:“你是故意抢走小姐的礼服的?!”
“什么?原来那条裙子是你的啊。”尤妮丝故作惊讶,“我看着挺喜欢就买了,还打算穿着它去舞会呢,你不会介意吧?”
连格雷家的女仆也觉得自家小姐过分了,抢了别人的东西不说,还炫耀似的在人家面前穿上。
可惜呢,这伊莎贝拉·布朗特就是一只小白兔,不可能斗得过格雷小姐的,她不去路易斯维尔的话还好,她去了基本上就是在给格雷小姐欺负她的机会。
可惜……
——没错,真的非常可惜。
伊莎贝拉正巧也有同一个念头。
路易斯维尔是真正的城市,那里的有钱人跟罗彻斯特根本不是同一个层次的,别说她了,连尤妮丝的家境也低了一个档次。
不出意外的话,那里的人穿着的礼服大多都出产自法国巴黎的工作室,再不济也是来自芝加哥或者纽约的知名裁缝师,而尤妮丝身上的礼服只是本地一个小城市里的不知名裁缝师出品。
井底之蛙就是这个道理。
她无意贬低本地的裁缝师,只是在这个时代,真正而且唯一的时尚之都是巴黎,法国的设计师们才是潮流的带领者,他们受到全欧洲甚至北美的狂热追棒,直到20年代之前美国都只能是模仿者。
伊莎贝拉不敢说她的作品能将法国的前辈们都比下去,但她有信心让尤妮丝敗得一塌糊涂。
少女的唇边绽放出一抹淡笑:“不,我怎么会介意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