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恩找了一辆车,上车后带她离开这里。
按照上个剧情,知道他受伤了,伤得不算很重。但对于普通人类来说,血肉翻滚的样子,挺可怕的。
翻出一张姨妈巾,贴了上去。挺恶俗的,可这对于这种皮肉伤,也确实是一种好办法。
凯恩带着他去一个养蜂人家里,养蜂人叫宾格,其实是凯恩以前的上司,是带着蜜蜂基因的。为什么带着蜜蜂基因?可能是蜜蜂的攻击性强,速度快吧。
凯恩咬伤了一个王族,宾格承担下大部分的责任,和凯恩一起被砍掉了翅膀,流放了。
宾格有个女儿,以后宾格为了女儿基因的重组而出卖了凯恩和身主,那也是情有可原。
当宾格发现蜜蜂不蛰她,而且听她的指挥,跪下行礼,叫她女王。
希宁其实很想说“免礼平身”,但目前剧情还是低调点吧,毕竟身份还没通过宇宙相关部门认可。于是装出吃惊的样子:“你这是干什么,谁是女王?”
有了这身份宾格自然允许他们进房子,并且用了疗伤用的喷雾剂,只一下伤口就愈合,皮都长好了。
希宁问:“这个我能用吗,给我一点。”
宾格一愣:“这药很普通,宇宙里到处都有,也便宜。”
她转向凯恩:“那他为什么没有?”
这下两个人都懵了,是呀,那么普通的药,为什么不自己备一点?
对于这种超出剧情的事情,宾格白了眼凯恩:“他狗脑子。”
希宁也只有“噢”的一声,反正她现在身上带着女主光环,应该死不了。后面还有好几次受伤,晕过去的事情,都没事。
可狗挺聪明的,据说能把一件事情记住一辈子。难不成凯恩受伤了,象狗狗一样舔舔就会好了?
接下来希宁一边喝着饮料,一边听着宾格老调重弹。她都知道,懒得问。可宾格一改上回剧情,她问了,宾格才会说,这次说个不停。
剧情无聊至极,原先想法有点改变,能不能承认自己是女王,什么都知道。这样就不用再重复一遍了!
希宁站了起来:“我想出去逛逛,不介意吧?再说你们两个那么长时间没见面,应该有很多话可以说。”
宾格又白了一眼:“没话跟他说。”
其实也挺矛盾的,狼是服从领头的,蜜蜂是效命于女王蜂,两个结果一个咬伤了作为王族的主子,一个出卖了已经成为女王的身主。
好吧,至少现在她要赶紧出去避一避,因为一大波的克鲁姆还有几个雇佣军,要打过来了,目标自然是她。
她被也不知道什么枪被轰晕过去,鼻子都流血了,然后被头发象紫色拖把、骑在飞行摩托车上的拖把头女带上飞船,带去了前女王二女儿那里。
等醒来时,伤已经治好。但这并不代表着,她想被轰这样一枪,要知道被轰的鼻子流血,差点脑震荡的滋味并不好受。
房子外面是一大片的麦田,回头再看看,固定在房子四周的蜂巢,甚至走廊上都挂着一坨坨的。想想就好笑,养蜂的不去种植花多的地方,去跑到麦田旁。好吧,麦子也会开花,可麦子花有花蜜吗?好似只有花粉吧。
走进麦田内,希宁知道哪些外星人会隐身,于是尽量躲在偏僻点的地方。
果然不一会儿,麦田里悉悉索索的声音响起,哪些细瘦得象火柴棍般的外星人,时不时从隐形中显露出几次真身。
希宁静静地坐在地上,不动不动地看着它们从不远处经过。这隐形装置也太脆弱了吧,打一下就会显示出来,走动几步又会显示出来。看似好高科技,其实离人类的科技水平也远不了多少了。人类不要说三、五十年,大约二十年就有可能超越他们。
而空中那个紫色拖把头女;还有一个丑陋壮汉,拿着很大很拉风,其实还不如一个火箭筒厉害的所谓蜂窝枪,以及一个路人甲手下,一大波的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