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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1 / 3)

宋之姝现在有些好奇林衡渝原来是哪里人了,前些年全国战乱四起,好多百姓流离失所,扶桑镇原先比现在还要繁华,但在战乱的波及下也来了很多新的居民。据林婶子说,林衡渝他爹在战乱中去世了,留下她一个人带着孩子四处寻找安身之所。

林婶子长得漂亮,有不少人想娶她,甚至不介意她带着这么大个儿子,但林婶子很坚定,她就是不愿意再嫁,就想陪着儿子看着他成人成才。

宋之姝想到了什么也就问了出来,“林衡渝,你是哪里人呀!”

林衡渝微微皱眉,他摇摇头,“我也不清楚,在我还没有很深刻的印象的时候,我娘就带着我四处奔波,躲避战乱,所以我去过很多地方,我娘的祖籍在安阳,但我爹……娘没说过,我也没问过她。”

宋之姝点点头,不再问了。

两人去了后山,这下要走更远才能摘到茶,离山脚近的地方的茶叶几乎全被采光了。

两人在山上逗留了两个半时辰,宋之姝的篮子才堪堪装了一半,至于林衡渝,嗯……在采摘这一途他的手好像格外笨,摘茶叶都是慢吞吞的,摘了这一下午也才摘了三分之一的篮子。

宋之姝看着他摘茶的动作就着急,见他摘的就这么点,不由得皱皱眉,问他,“你就摘这么点送给先生是不是不太好?要不我把我的给你吧。”

林衡渝也无奈地看着自己的篮子,又看看宋之姝的。他摸摸鼻子,“看来我娘说的话不无道理,我确实只会读书,干别的事都不得行。”

宋之姝偷笑,“衡渝哥哥,会读书就很了不起了,有多少人一心向学却苦于天赋不够,一生都庸庸碌碌,若你真能读书混出个名堂来,林婶子一定也很欣慰。会摘茶也算不上是什么大本事。”

林衡渝点点头,“是呀,我娘一直希望我可以好好读书以后考取功名,以后当个官,为朝廷效力。”他仿佛有些迷惘,“我娘曾说,我爹读书也很厉害,她希望我能朝我爹看齐。”

宋之姝:“那你就好好努力!争取早日功成名就,到时候骑着高头大马走在京城里,不知道有多威风呢!”

林衡渝抿嘴一笑,他好像有些羞涩,但还是点点头,说:“你说得对。”

然后宋之姝就把自己采的茶倒给林衡渝,林衡渝执意要给钱,宋之姝不要。但最后林衡渝说:“之姝,你还是收下吧,就当我投资你的美食大业,希望我可以为你的成功添砖加瓦。等你真的做出了你所说的那种美食,请我吃就好了。”

宋之姝想了想还是收下了,毕竟自己确实很缺钱,没必要跟他客气。看林衡渝的样子,真的不像是缺钱的。

宋之姝觉得有些疑惑,为什么自己家,爹有俸禄,娘也会做鞋补贴家用,但是自家看上去,日子还没林衡渝家过得好呢?

这事一时半会想不明白,宋之姝决定回家问问自己娘,林婶子是不是很有钱啊。

又从林衡渝那得到一笔钱,宋之姝回到自己房间里把自己盒子里剩下的那些钱都带上,趁着粮油店还没关门,去买些糖和油。

粮油店的糖是红糖,一块一块的,用剖下来洗干净晾干的毛竹笋的笋衣包着,最外层用稻草捆起来,一块红糖只有宋之姝手掌那么大,但是要一百文钱。

没办法,再贵也得买,宋之姝捏着鼻子认了。她买了一块糖又买了一壶油,钱又花得差不多。

油是用葫芦装着的,把葫芦里面掏空了,囊丢掉,剩下的部分就能装东西,宋淼用来打酒的容器也是一个葫芦。在这个时代,葫芦真的是非常好的一种随身携带的容器,什么液体都能装。

除了葫芦就是竹筒,但竹筒没葫芦好用,竹筒有的时候还会莫名其妙裂开或者漏水,大部分商家还是会采用葫芦来装东西。

宋之姝把东西拎回家,罗氏看她一眼就继续做鞋子。宋之姝凑到她娘跟前,说:“娘,咱俩商量个事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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