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宫飞星,对箭矢拥有极高的穿甲破盾加成。
更为可怕的是,这把弩所射出的箭矢,会造成强烈的破空气旋之声,能给予敌人耳膜造成严重损伤,亦能吹散硬功高手体表的护身罡气。
所以百年来,为了夺取这把神器。已不知折损多少当世高手,江湖中也不知发生几场战斗,神机门内部中也不知丧失多少条性命。
飞星一展,试问这天下,又有谁敢在这矢锋面前,缨其锋芒?
他朱云虬,也不能。
仅仅三箭,杨霆风就把这块“钢板”给射穿。
凭借这两件事,已足以让杨霆风,成为江湖中最令人恐惧的传说之一。
可是,到了第三年,他杨霆风,突然就从武林中销声匿迹了。
而江湖中,又有谁能想到,他独自去了紫塞,成为了大胤十万边军中
——最普通的一员
孤身出塞,万里从军。
他成名于二十二岁。
如今,他已经从军八年。
却在紫塞边关默默无闻。
三十岁的他,只得到了,是比以前黑得多的皮肤,更锐利的眼神以及被磨平的棱角。
天寒地冻,又恰逢夜间,男人黑黝黝的脸上,竟然出现了流霜。
杨霆风抬手抹掉冰渣,又将手轻抚背上的千机匣,脸露微笑,笑容淳朴。
对君王来说,紫塞是咽喉,是战略要塞,是国家重要的财政收入点之一。
而对驻守边关的将士们来说,身后紫塞的三十万老百姓,才是整个大胤江山。
正因为有他和他这样无数热血男儿日夜坚守,才有了如今百姓的安居乐业,国本稳固。
作为一个士兵,他希望那个烽火的“信号”永不升起。
可有时,他又有些小小的遗憾。
因为,没有经历过战争的士兵,只能算半个士兵。
他也渴望有一天能上阵杀敌,建功立业。
然而,从日升到日落,从月缺到月圆,他足足,等了八个年头。
可命运,似乎和他开了个玩笑,自从来到了边军,血狼蛮子们就再也没有来过。
有时,他也会偷偷感慨抱怨,自己一身的武艺没有任何用武之地。
如今,他,杨霆风,就站卡在这最接近战争的地方。
距下一个烽火台有近十五余里,距紫塞雄关足有一百二十里,距他自己这一批探马的休息点也有近五十里。
作为紫塞最前沿烽火台,由此去茫山,有一条大路,一条山路。
茫山之后,就是千里的格尔贡草原,那里是血狼各部的聚集地。
当血狼来犯,这座烽火台就是最先示警紫塞边军的第一站,日举烟,夜举火。
近百年来,血狼蛮族大大小小共犯关六十三次。
而每一次入侵,都能提前被这座烽火台给瞭望到。
可以说,这座烽火台就是紫塞的命门所在。
台在关在,台丢关失。
所以,能看守这座烽火台的,无一不是大胤边军中勇猛敢战之士,血战余生的老兵以及从江湖中秘密招募的高手。
就在这时,风中传来了马匹若有若无的嘶鸣声,将杨霆风的思绪瞬间带回了现实。
只见烽火台下,一匹黑色的骏马似乎受了惊吓,不停地在原地打转。
“嘘,火耳,安静!”杨霆风的脸色一阵阴沉,忽地旋身而起,纵身一跳,眨眼之间,身形已落地上,伏地聆听。
不远处,军鼓阵阵,大地似乎都在跟着战栗。
“终于,终于来了吗?”杨霆风心中一寒,目中已动杀机:“八年的蛰伏,你终究还是按捺不住了。”
血狼蛮子!
话音刚落,登时,尘土扬起,大地轰鸣。
第一匹战马终于探了出来,马上骑将身财高大,体型壮硕,手持狼头长钺戟,腰别弯刀,身背劲弓。内穿熊头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