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荆小强竟然拉着贝克汉姆跟埃森,站在舞台上演唱了那首当初给奈克广告谱写的《Skin》。 四面大屏幕上开始滚动播放那支奈克足球广告,三分钟超长版本,当然BGM就是荆小强现场演绎的《Skin》,一首从唱腔就能判断出来体型的浑厚战歌。 “当这声音回响在我耳旁 当一切坍塌倾倒 我脑海里想的都是你 都是你 当我垂垂老矣 当我奄奄一息 我脑海里想的都是你 都是你 内心深处瞬间的动容 黑暗中你给了我致命一击 孤独无助我彻底屈服……” 按照字面理解,可能会觉得是一首表达对爱人思念的曲目。 可实际上搭配大屏幕上的“一球成名”故事,这完全也可以表达对足球的爱。 在一无所有的时候,是那种最单纯的爱,支撑着挥洒汗水在赛场上驰骋。 当崭露头角之后再失败,周遭的嘲讽,一切支持都崩塌消散,还是只有这种对挚爱的坚持,才能熬过那么多孤独,那么多失败,不停鞭策软弱的自己。 浑厚的男声从第一句就开始淋漓的展示精湛嗓音控制力。 真声、假声、平直音、颤音,在不同音区灵活切换。 并且可以在一个乐句中由真声切入,加颤音,再切假声,加颤音,长颤、短颤、强颤、弱颤……花样可多了。 玛索姐姐这两天体会得比较多,不知道是不是想起了那个时刻,满脸粉润的双手抱拳顶住下巴陶醉。 其他人则都是一脸这不是荆小强基操的习以为常。 埃森已经跟了好几场演唱会了,也当过和声、助唱,更是每时每刻都在练歌,只恨罗伯特的歌太多,哪怕以他在大学跟着专辑都听了一年多,现在又天天练习打磨,还是抵不住这层出不穷的新歌。 本来站在后面跟着黑仔他们拿了把吉他当小配角,却终于展现出跟黑仔他们不一样的特点来。 因为这首的确是需要胖子,大体型体腔共鸣才能唱好的歌曲,被荆小强在音调区间内举重若轻的疯狂变换发声位置,更改音域、音量、颤音程度的排列组合顺序,并且音准准得一塌湖涂。 只有埃森这种接受过全面专业声乐的内行,才知道这种可以酣畅尽兴但又不至于失控的精准是多么难得。 这样的声音居然会出现在摇滚乐舞台上! 听得他悠然神往,如痴如醉,抱着吉他在旁边大幅度的跟着宣泄自己的情绪! 就是那种摇滚乐队表演时候可能会有的吉他手在台上,到处瞎几把跳瞎几把跑,瞎几把折腾的疯狂举动。 只是大多数乐队是追求演出效果,他这是真的癫狂了! 那种我追求的歌唱,终于找到人生目标,也得到了人生目标允诺可以追随一生的欢欣! 这时候荆小强叫他拿枪崩了自己都不带犹豫的那种满足! 但贝克汉姆呢。 刚刚上台时候,双腿抖得跟什么样,那种对自己不熟悉环境场合的颤栗,还有周围四面八方几万双眼睛投射过来的巨大压力,都让他想跑,甚至觉得莫名其妙,我能站上台来干什么? 颠球给大家做表演吗。 可是当前奏响起之后荆小强却对他指了指头上大屏幕…… 还顺着荆小强指的方位走出去些距离,才能仰头看那超大屏幕上的足球画面。 贝克汉姆才终于明白荆小强带着他走上台来的目的。 这不就是告戒给他的球星之路吗,一切的花天酒地,盛名花边全都夹杂在声色犬马中扑面而来。 仿佛就在昨天,他还只是那个租借出去到偏远海港小城的青年球员,除了在小圈子范围知道他,实质上还是个无名之辈。 可在他还没出名的时候,荆小强就把他拉到成名的最巅峰形态,让他看看最顶尖的成名是什么样子。 随时都站在数万人的舞台上成为焦点,草的是最有名的妞儿,身边站的是最顶级的天皇巨星做朋友,出行不是豪华747专机就是劳斯来斯。 还会沉迷于这种感官刺激享受吗? 他所有的一切都必须建立在足球场上的表现才能获得。 荆小强其实是笃定,能够成名成腕到他们这个地步的明星,都是能抵御这一关的。 起码他们都是有这样能抵御的大心脏。 埃森好像是出了名的宠老婆,没绯闻没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