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务实的自号似乎有些难产,京中热议了好几日,也未曾见昭回靖恭坊有何回应。这让吃瓜群众们有些失望,也不知道高司徒到底是在打什么主意。
然而再过了两日,尚书高府忽然传出了另一个消息:宅府扩建。
据说成国公将原属于他的尚书高府以北的两处宅子卖给了高司徒,高司徒一合计,干脆把这两处宅邸和高府圈在一块儿并重新修建一番。
随同这一消息一并外传了另一件事:高司徒打算在这座新府邸中建一座中西合璧的新楼,为此他甚至特意去宫里见了皇上,向皇上禀明该楼的建筑风格大异于国朝制式,请皇上特许通融。
高司徒怎么和皇上说的没人知道,但皇上的确很快下达了一道圣旨,特许高务实府邸“试验建筑新法”,该处建筑“除龙形、歇山、兽数等制仍禁”之外,“不受成法所拘”,以示“朕宽和求新之意”。
不过可能是为了避免民间混乱,皇帝最后还是加了一句:“法以此宅为限,官员士民等仍依成制,不得擅更”。
修个房子还要皇帝特别批准?没错,像高务实这样修房子,没有皇帝批准还真不行。中国至辛亥革命以前,一直都有着非常严格的等级制度,如果逾矩了,无论你是一不小心还是蓄意如此,那都是要受到朝廷处罚的,轻则杖责罚款,重则人头落地。
要知道在古代不仅人与人之间有等级,就连建筑也要按照其所有者的身份和地位建造。后世将这种制度称为“中国古代建筑等级制度”。这玩意儿最晚出现在周朝,一直延续到了鞑清末期,大概可以把辛亥革命看做结束日期,前前后后共存在了两千多年,是古代最重要的制度之一。
而有明一朝的建筑样式,上承宋代营造法式的传统而无显著变化,但建筑设计规划以规模宏大、气象雄伟为主要特点。明初的建筑风格,与宋代、元代相近,古朴雄浑,中期的建筑风格偏向严谨,而到了嘉靖末年以后,建筑风格则趋向繁琐——当然也可以说是越来越精致。
明式建筑在第宅等级制度方面一直都有严格的规定。比如一二品官员之家,厅堂五间九架,下至九品官厅堂三间七架;而庶民庐舍不逾三间五架,禁用斗栱、彩色。
洪武二十六年又加了些具体定制:比如六至九品官厅堂三间七架,正门一间三架;庶民正厅不得超过三间五架。到了洪武三十年又重申:房屋可以多至一、二十所,但间、架不容增加。正统十二年时总算稍作变通,表示架数可以加多,但间数仍不能改变。
所以有明一朝的住宅等级制度主要是限制间数和架数,至于建筑层数,则可因地制宜。嘉隆以后至如今万历十五年上下,大明的住宅很能表现后世所谓明代建筑的特点,那就是典雅稳重,做工讲究,装修精美,雕刻和彩画细腻而雅净。
其实“建筑”在此时可以分为四大类建筑,分别为都城建筑、宫殿建筑、住宅建筑、宗教建筑。高务实此番重建府邸,当然属于住宅建筑。
住宅在古代不仅是居住场所,而且还被视为宅主身份的标志。唐、宋时期朝廷对官员及庶民的住宅形制已有一定的限制,但还比较粗略宽松,例如宋代规定六品以下的官员不能在宅前造乌头门,庶民屋舍只许进深五架,门屋只许一间,不许用飞檐、重拱、四铺作、藻井和五彩装饰等。
可以看出,这时的重点在于区划官员和庶民之间的身份差别。到了明代初期,对住宅的等级划分就更加严格了,比如官员造宅不许用歇山及重檐屋顶,不许用重拱及藻井等——根据朱翊钧的这道圣旨,高务实的新府邸没有重檐、重拱和藻井限制,但依旧不能使用歇山顶(注:明代只有皇室和一定级别的宗室可以使用歇山顶)。
这些限制在宋代原是针对庶民的,如今已针对品官了,这就意味着除皇家成员外,不论你官位多高,住宅不能用歇山顶,只能用“两厦”(悬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