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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33章 我三伯在蒙古成佛了?(3 / 4)

展之迅速十分得意,说“客商岁得虏货之利,将源源自至”。

高务实笑着夸了他几句——这事他功劳确实大,当得起夸赞。

不过这种由民间商人经营的民市,即便有京华主导,也仍然是有明一朝蒙汉贸易发展中的新事物。

根据曹淦所说:“自隆庆五年北虏款贡以来,始立市场,每年互市,缎布买自江南,皮张易之湖广。彼时督抚以各部夷人众多,互市钱粮有限,乃为广召四方商贩使之自相贸易,是为民市之始”。

也就是说,九边的督抚们最开始是由于官市本钱不够用,交易不了那么多蒙古货物,只好广招“四方商贾”来跟蒙古人交易,四方商贾嘛,自然是以京华最强,所以民市的主导权就这么被京华悄悄拿走了。

不过京华虽然自己有不少货物生产,却也不是“世界工厂”,不能包产万物,所以民市中的商货,如曹淦就说:“缎布狐皮等杂货,来自苏杭湖广,由天津私港运抵,我京华商社乃运至市口”。

世间万事万物都有相应的联系,这天津私港之所以贸易额一路攀升,与大明和蒙古的贸易越做越大是有密切关系的。

高务实又问了问商税的问题,这个东西最早还是他主动对高拱提出来的,不过他当时只提了个思路,具体怎么操作的没有细问。

曹淦便介绍说,在现在的互市贸易之中,大明朝廷按所定税例向蒙汉双方的贸易商民征收比较轻微的商税,“凡夷马商货,各有税例,每年即以收获银充抚赏之用”。

这里所谓“充抚赏之用”,就是大明朝廷在每年互市结束之后,对恪守条规的蒙古守市人员,奖给一定数量的银两及其它物品,市易“即毕”,还要“筵宴酋长,犒劳诸夷酋,人日牛肉一斤,粟米五合,麦面一斤,时酒一瓶,小菜油盐酱醋及马草银七分二厘,饭柴炭银二分,皆取给尖丁银及商税”。

与此同时,对汉民这边的守市人员也有一定的奖励。因此,蒙汉双方的守市人员都有维持互市秩序的积极性,从而使交易活动得以顺利进行。

至于具体税率,曹淦说那个太复杂了,几乎是按照不同的商品分类来定的,细说起来太费事,但如果简单的讲,就是高务实所说的“超低税率”。

还有一个现象很重要,就是蒙汉互市贸易兴起以后,蒙古牧民觉得互市每年仅开一次,实在是周期太长,于是经常成群结队来到互市的市口,要求开设“小市”。

尤其在每年春天的时候,那些贫苦牧民缺少粮食,“愈见狼狈,有畜者每次于巡边各口,求官权易。一牛易米豆石余,一羊易杂粮数斗。无畜者或驮盐数斗,易米豆一二斗,挑柴一担,易米二三升。或解脱皮衣,或执皮张马尾,各易杂粮充食。其瘦饿之形,穷困之态,边人共怜之”。

因此,朝廷在万历元年时,由高拱决断,允许在宣府、大同、山西、陕西、宁夏、甘肃等地分别设立“小市”,亦称“月市”。

关于“小市”的详细情况,据曹淦表示:“每月小市一次,每次不过三二日。虏人擐甲市口之外,官兵擐甲市口之内,两相戒防,无异对垒。各夷或以羊皮,或以马尾,或以板木,谷米之数与口内军余互相贸易。原无奇货异产,每年所税银,少不过二三百两,多不过四五百两,俱佐前开赏功等项支用”。

也就是说了这么几点:一是“小市”的开市日期为每月一次,每次仅二三天,一般于每月十五日以后开市二三天,让蒙古牧民前来贸易;二是“小市”开市之日,蒙汉双方都派出军队维护市场秩序,保障贸易正常进行;三是“小市”中交易的商品主要是粮食等人们的日常生活必需品。

在“小市”中,蒙古牧民以牛羊、皮张、马尾、毡裘、盐碱、柴草、木材等商品,向汉族商民换取粮米、布匹、锅釜、耕具、绒线及其它日用百货,“牛,米豆石余;羊,杂糗数斗;无畜,间以柴盐数斗,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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