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户部尚书没有反对。 选拔一个官员前赴地方处理政务,是要求其尽快熟悉政务如何开展的,因此必须从类似的官职中进行选取。 刘馨这边有经秘书处统计过的数据,发现由布政使、按察使选任充当甘肃巡抚的,占79.52%。这正是因为他们三者之间权力基本类似,所以就算临时选人,新人到赴甘肃也能快速的进入和熟悉政务的处理。 徐三畏出任甘肃巡抚之前原任何职?山西按察使。其任山西按察使的时间是从万历二十一年到万历二十六年,到了万历二十七年则升任甘肃巡抚了。 [注:百度百科对徐三畏的履历记载十分含湖,尤其是出任巡抚之前的何年任何职,根本没有说明,而且里面有一句“(任工科给事中)……以后又外放,历任按察使、布政使”。 这一条十分奇怪,我专门为此查资料查了个把小时,发现《神宗实录》里根本没有徐三畏出任布政使的记载,不知道这个说法来源何处。如有读者能对此加以说明解释,欢迎留言指正。] 说回任职时间问题,巡抚制度终明一世都未成为一项完善的,正规的社会管理制度,而明中后期随着稳定性的增加,又使这些巡抚成为了高官显贵。但是,作为封建君主制下的官员,他们的任免有时具有很大的随意性。 以甘肃巡抚而言,每一任的任职时间也不是统一固定的,时间比较长的会达到七年之久,但是短的有时还不足一个月。 巡抚任职时间不固定的原因多种多样,官员丁忧、被劾、死亡等是任期不正常结束的主要原因。刘馨曾经让秘书处为此前数十位甘肃巡抚认职履历进行过梳理,其中发现在这些人中,任期最短的仅有五天。 比如刘敏宽,在上任甘肃巡抚一职不到五天里,就由于考核不过关,被杨应文弹劾,“参枢臣徇私灭旨,朦胧推举。”当时杨应文的奏折主要是想揭发刘敏宽没有资格充任甘肃巡抚,而最终经过朝廷的判断罢免了刘敏宽。 任职时间较长的有赵载,他担任甘肃巡抚将近七年时间。其实像甘肃地区这种处于西北战事前沿,过于频繁的更换主管大员,对于西北边疆的治理有害无益。相反,只有较为长期的任职,巡抚才能够详尽的了解一个地方的具体情况,才能制定出恰如其分的施政举措,从而达到良好的社会治理效果。 正如张永明曾说:“各处抚臣必须久任,其有年劳积久,相应抡擢者,疏请加升职衔,照旧管事。必使地方宁谧,功绩有成,然后迁任。” 有人提出肯定的看法,自然也有人会提出异议。在甘肃巡抚久任也容易导致地区地方官场不和,皇帝、内阁为了稳固边疆,往往会采取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态度。 但是总的来说,任期时间较长要好于任期较短,比如王复也说:“巡抚之任,以防边御虏、调兵讨贼、馈饷赈饥、抚安兵民,皆是重务。若三年一易,则一方利弊未能究知,凡百所为率,皆苟且不为经久之计。” 秘书处通过文献梳理发现,由于天顺年间巡抚为初次设置,当时的巡抚任期随意性较大,而且导致该时期巡抚的任职时间较短。 得亏了秘书处只能查到当前已有的文献,否则如果刘馨现在打破砂锅问到底,非要问高务实的话就会发现,其实从后世的整理来看,甘肃巡抚平均任职时间最长的是万历朝,尤其是徐三畏与周磐的任期都长达七年。 这当然存在异乎寻常之处。不过,他俩任职时间特别长却并不是因为此二人在甘肃巡抚任上表现格外优异,十分适合这一职位,而是因为原历史上的朱翊钧由于国本之争与文官集团搞冷战,对于官员的任免考核完全不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