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见琛说的回去休息, 是回玉河湾的节目组别墅,因为第二天裴冬宜她们要早起化妆拍照。
走的时候,把温致礼带回来的礼物基本都带走了,回去的路上还买了一束鲜花。
裴冬宜还很得意, “这时候买花就是便宜, 只要二十五就有一束了。”
开得很好的重瓣百合中间点缀着富贵鸟和黄玫瑰, 看不出来搭配上有什么讲究, 但是看起来蛮漂亮。
温见琛看了就笑, “等你回去把它们修剪好, 放进花瓶里, 都要半夜了。”
裴冬宜对此毫不在意, “好看就行。”
对于女孩子来说,有时候好看胜过一切, 比如在对待某些高跟鞋时。
买完花以后,他们先回了一趟天街府的房子。
家里没人,裴冬宜在路上给林姐打过电话,林姐说女儿生病了, 她过去照顾几天。
于是俩人进屋以后, 首先面对的就是一片漆黑。
开了灯, 裴冬宜急急忙忙跑向衣帽间, 一个盒子接一个盒子往外拿, 温见琛帮她把盒子装进空的行李箱之前,好奇地打开看了看。
每个盒子里都有一双blingbling到能闪瞎人眼的、一看就很贵很豪华的高跟鞋,每一双都精致奢华得让温见琛惊讶。
女人怎么能有那么多不一样的鞋子?
而且一看就是, “这些鞋子除了能配礼服, 平时你也穿吗?”
裴冬宜一边收拾明天拍照要搭配的首饰, 一边摇头解释:“这几双都是婚鞋, 配礼服我也不穿,有的很硬的,不好穿。”
说着微微抬头扫过来一眼,“对,就是那双红底的,皮巨硬,脚后跟会磨破皮出血,鞋子上镶嵌的奥地利水晶好看是好看,但走路时容易磕碰到脚踝,穿一次脚就会受伤一次。”
温见琛打开一个鞋盒,看到她说的那双鞋,CL的水晶鞋,大名鼎鼎,灯光下水晶的光芒四射,精致闪耀,看起来就……不太好穿。
但是他很眼熟这双鞋,“我们拍婚纱照的时候,你是不是穿过这双?”
裴冬宜点点头,“是啊,拍第一套的时候穿的,给我疼傻了。”
她才说了个开头,温见琛就迅速觉醒了拍婚纱照那几天的痛苦记忆,简直就是为了配合摄影师完成他的工作。
“不好穿你还买?”他叹口气,打开另一个鞋子,看到这双更夸张。
一字带的高跟凉鞋,鞋跟背后是极其漂亮的、设计感极强的翩翩起舞的蝴蝶,鞋底写着“The Boy is Mine”及“Wifey for Lifey”的新娘专属标语,仪式感直接拉满,也是拍婚纱照时她穿过的。
对比之下,另一双白色的缎面方扣尖头细高跟虽然也非常优雅漂亮,但却低调得多。
还有最后一双,温见琛一看就笑了起来,“这双我熟啊,我还找过她。”
Jimmy Choo的derel水晶鞋,鞋面上同样覆盖有blingbling的碎钻贴片,还有一朵非常华丽的雪花状水晶,鞋如其名,简直就是童话故事里灰姑娘掉落的那双水晶鞋。
裴冬宜婚礼当天搭配主纱和出门纱的就是这双鞋,迎新娘时还按习俗把它藏了起来,他找了半天,最后靠小侄子阿怀找大人卖萌套来情报,才终于把鞋子找到。
后面敬酒服搭配的就是白色缎面的那双了。
“所以出了结婚,这四双鞋,就没机会出去见人了?”温见琛问道。
裴冬宜使劲摇头,“谁说的,搭配礼服就超好看,那么漂亮,熠熠生辉,典雅又高贵,穿着它们走路,我走的都是花路!”
“不过!”她话锋一转,神情变得痛苦,“那双红底鞋我确实不会再穿了,当时买的时候我心想,就没有高跟鞋不难穿的,既然如此,我为什么不买双最漂亮的呢?但穿过之后,我不得不承认,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