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兰确实最喜欢我。”
瞧着姜母这小得意的表情,姜舒兰忍不住偷偷地朝着姜父竖起大拇指。
见姜母吃了,姜舒兰这才尝了一口,入口滑滑的,很细腻,就是有点腥?像是生蛋清儿的味道。
她有些吃不下,但是想着肚子里面的宝宝,还是强忍着腥味,吃了下去。
姜母有注意观察她的表情,“太腥了?吃不下?”
她立马站了起来,“我去问问那老太太,看有没有什么法子去去腥。”
他们都是地道的农民出生,哪里享受过这种燕窝食材?
也就那老太太年轻的时候,过的是富贵日子,对这些燕窝海参鲍鱼,如数家珍。
姜舒兰想拦着,但是姜母已经风风火火跑了。
倒是,铁蛋儿和雷云宝,巴巴地看着姜舒兰,“老姑,这好喝吗?”
姜舒兰想了想,给孩子们也匀了一些出来,“尝尝?”
她这一动,姜父就开始瞪眼睛了,这俩皮小子,就是吃土坷垃都长个子,吃啥燕窝啊?
那不是糟蹋吗?
姜舒兰却摆手,“没事,让他们尝尝,都没吃过,就尝个稀奇。”
铁蛋儿和雷云宝有些犹豫。
姜舒兰却道,“老姑批准了,快尝尝,趁着奶奶回来之前尝。”
若说,姜父还能睁一只眼闭只一眼的话,那姜母要是知道她,她把燕窝给孩子们吃了,就等着被叨叨吧。
一个连炒菜油都舍不得放的人,知道这八块一斤的燕窝,给孩子们吃了。
那还不得抄刀子啊!
姜舒兰喂得快,俩孩子吃的也快,在姜母回来之前,迅速抹嘴。
姜母看了一眼碗,还跟着夸,“今儿的你还不错,带着腥味,也能吃完了。”
在场两大两小,齐齐地点头,都不说话。
姜母觉得怪怪的,但是想到从那老太太那里问到的方子,不由得高兴。
“那老太太说了,要是嫌弃腥的话,可以加点牛奶和白糖,咱们这岛上,谁家有母牛啊?”
这——
姜舒兰哪里知道。
她摇摇头,“我还真不知道,等周中锋回来问问他。”
她其实第一反应找黎丽梅的,黎丽梅是当地人,肯定知道谁家养的有牛。
但是,想到黎丽梅的性子,肯定又不收钱,这样姜舒兰反而更觉得占了对方便宜。
反而不好,还不如找个不认识的花钱买。
姜母闻言,抬手戳了戳姜舒兰的额头,“你啊你啊,天天不操心,什么事都只知道找中锋。”
早上起来,要是没见到周中锋,还能发个起床气。
找不到袜子也要冲着周中锋喊。
反正姜母是无奈了,她不知道,中锋这是讨了个媳妇,还是讨了个祖宗。
好多次,她都想说舒兰的,但是见中锋每次笑呵呵的,不止帮忙找袜子,还抬着姜舒兰的脚,给她穿袜子。
这下,姜母也没话说了。
的一个愿打一个愿挨。
姜舒兰笑了笑,撒娇,“娘,那你怎么不说,以前爹还给你洗脚呢!”
这——
姜母也不吭了,当娘的不说闺女,因为都是一个性子。
姜舒兰这燕窝一吃就是大半个月,她的皮肤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好了起来。
若说刚怀孕开始的时候,偶尔还冒个红色的痘痘,到了后面真的是一个都没有了。
而且皮肤也是吹弹可破,白里透红的。
只是,她的肚子却一天天大了起来,自打儿过了三个月以后,就像是皮球一样,一下子撅起来了。
瞧着三个月的肚子,跟人家五个月一样。
这可把家里人给吓坏了。
姜母急得恨不得把姜舒兰直接送医院。
倒是姜父还稳着在,他拿着姜舒兰的手腕,把了把脉,半晌,他拧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