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过1600万米元的分账票房,投资回报比高达1:5(宣发上也差不多花了150万米元)。
没错,《雷电之子:林》就是林轩的电影处女作《霹雳贝贝》!第一次看到这个充满了超级英雄大片味道的名字时,林轩差点笑岔气。他演的明明是华国小男孩贝贝,怎么到米国就成大锤托尔了?
《雷电之子:林》的预告片剪的也很有意思。二十世纪福克斯把电影里贝贝发电教训抢座青年、使交通灯常绿、让失明老人恢复视力的镜头和外星人两次出现的画面剪到了一起,最后打上了“ThisJuly,SeehowLeeMcAllistermeetsanAlienontheGreatWall”这行字。(这个七月,见证李·麦卡利斯特在长城上与外星人相遇)
可见,预告骗这一套,米国佬早在九十年代初,就玩的很熟练了。你看,李·麦卡利斯特、长城、外星人,三个关键词,哪个不是具有一等一的吸引力?
林轩不知道,那些期待去影院看一部华国版本《E.T.外星人》的米国观众们,出影院时会不会骂娘。毕竟,严格意义上说,《霹雳贝贝》只能算是一部披着科幻外衣的家庭伦理片。
出乎他的意料,《霹雳贝贝》上映后,米国那些苛刻的影评人居然对其评价还不错。他们普遍认为,电影主人公林贝贝在学校的遭遇,与有色人种在米国中小学备受歧视的现状很类似。
连《芝加哥太阳报》娱乐版主编、著名影评人罗格·艾伯特都说,《雷电之子:林》虽然制作粗糙,但的确是一部充满政治隐喻的合格电影。唯一让他感到失望的是影片的结局;在他看来,外星人把“林贝贝”带走,才更符合其内在的隐含主题。因为,这样才能影射“有色人种只有回到他们自己的国家才不受歧视”的糟糕现状。
林轩读完这些影评后,只想说一句:大兄弟们,你们想多了!
年初协助华影拿下《小鬼当家》系列内地发行权时,刘芯薇和二十世纪福克斯达成了一个关于《霹雳贝贝》海外版权的补充协议。二十世纪福克斯同意给予林轩5%的北米地区《霹雳贝贝》票房分成,以换取他同意参与到一个为期14天的电影宣传活动中。
林轩因此额外收入了80多万米元。这钱太好挣了,他只需要在几个城市的路演现场表演一下功夫,接受几次采访,最后上个访谈节目就完事了。
当然,几十万米元对现在的林轩来说,已经不算什么大钱了。对他来说,《霹雳贝贝》在米国上映后,他的票房号召力得到了进一步的印证,这才是最大的收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