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人人爱戴好村庄!!!”
一个腰上系着白腰带的老汉,拿起铜锣敲了敲,嘴里不爽的嘀咕道,
“玛德,都去喝酒吃肉了,非要老子巡逻,真倒霉!”
今日,正是任家任老太爷的下葬吉日,任家庄就是任家建立起来的,自然也是庄内的第一大户,不只是有钱,家族也很庞大,连南边的任家镇也有亲属。
所以,在今日任家大摆宴席,省城请的大厨掌勺,邀请了全村的所有人。
无论是任家庄的本地户,还是逃难搬迁过来的人,都得给任家的面子,基本上都是全家出动,连老人小孩都去了。
除了是给任家的面子之外,还有一个好处,那就是每次任家办这种大事情的时候,菜肴都是平常吃不到的山珍海味,而且任家还极为大气的请了远近闻名的戏班子,有豪华美食,还有戏看,傻子才不去呢!
当然了,也有一些巡逻的人,暂时还没办法前往,心情不好也是自然。
“维护治安,人人有责!!!”
“路不拾遗,打造人人爱戴好村庄!!!”
老汉无精打采的敲着锣,声音萎靡,他抬头看了看天色,还没有一点黑天的迹象,
“老子睡一会儿,这苦逼的差事,谁爱干谁干!”
老汉把挂在了木桩之上,找了一个阴凉的地方,躺了下去,随后拿出一根包好的旱烟,吞云吐雾起来。
“呼!我就在忍一个时辰,我也要去看戏吃大餐!”
老汉鼻孔内冒出一阵白烟,神色轻松,心想着再混一会时间,就偷偷的溜回去,反正也没人注意到他。
突然,
老汉的身边出现了一双腿,这老汉也没看清,以为有人来了,连忙起身,嘴里还解释着,“我巡逻累了,这也是刚休息!”
吼!
这双脚的主人正是任天堂,它可不管三七二十一,猛地扑向了老汉,尖牙咬住了脖子,咕咚咕咚的吸起了血。
老汉临死前拼命的挣扎着,嘴里大喊,“啊!救命啊,有僵尸!!”
只不过他的挣扎,在任天堂的眼里,没有任何的意义。
任天堂吸完了血,扔下了干皱的尸体,它抬起头看向了一个方向,哪里有吸引他的东西,同时还充满了人气。
任家,锣鼓喧天,人声鼎沸,纵使还没有到饭点,每个人的面前都摆着搞点吃食。
这种规模,在村庄来说可是非常的豪气。
虽然人人都带着白色的衣物,但是所有人的脸上都很高兴,按任家的话来说,这是任老爷子的喜葬,是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