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没有。北港虽然已经被颜思齐开垦了一年,但是还有很多地方未经开发,这些都需要交给他们来做。
这些事情眼下都不是重要的,铁厂、炮厂这些,一两年内是见不到的,李祥宝已经做好了在崇祯五年之前看不到的准备。
现在最重要的,是农业生产,现在他们的粮食在澎湖的时候已经初步实现了自给自足,可现在他们有着将近五万人,幸好这些人是自带了余粮过来的,至少半年内是不用担心粮食的问题,但是以后呢?
上万人粮食不是一个小数目,他们必须立即组织垦荒,争取在半年后第一次收成就能够保证粮食的供应,否则不要别人来打,他们自己就垮了。
上个新年他是和郑芝龙在日本过的,这个新年虽然不是在日本,但是去年的人好歹没有变。
天启六年的新年因为新加入了大同社的众多社员,李祥宝一个新年都没有闲着,甚至比平时的工作都累。他每天光是在家里接待前来拜年的客人,和众人说话就说干了嘴巴。
几天下来,他感觉自己的嘴都要起个大泡了。
于是从年初三开始,他开始不见任何客人。只是每天和陈贝吉在院子里看看书,和未来的岳父大人、启蒙老师聊聊天。但是两个长辈常常说的都是关于他和陈贝吉的婚事,因此李祥宝每次在他们说起这件事的时候就会脸红的走开,然后去找陈贝吉去。
他们两个的婚事定在元宵节,日子一天天过去,距离李祥宝大婚的日子也越来越近,对于刚来到北港的每个人来说,仿佛自从来到之后一直都是喜气洋洋的。先是郑芝龙迎娶颜思齐的女儿,他们喝了一次喜酒,现在他们又要喝第二次喜酒。
上次的喜酒味道还没有忘记,又要喝第二次,每个人都感觉在北港好像处处是大红囍字。
外面在热火朝天的忙活着两人的婚事,而此时的两个新婚的主角正躲在书房里,香蕊负责磨墨,自己家小姐正满脸通红的把手交到李祥宝手里,让他握住手在书案上的红纸上写字。
“你看,这样写就好看多了!”
李祥宝没有注意到这些,刚刚陈贝吉在纸上写了他的名字,但是那个字 写的实在是不好看。
陈贝吉虽然从小就被陈衷纪要求着做这个时代女孩应该做的一切事情,但是陈贝吉偏偏不爱红妆爱武装,这一点倒是随了老爹。
因此她的文化水平也就止于会认得字,知道几句诗词的地步,练字那是不可能的,字帖往往买来之后写过三张就再也不会碰了。
至于字,陈大小组从来是惜字如金,不肯留下自己的闰迹的。这次心血来潮想要写一下自己和情郎的名字,没想到却露了丑。
但当李祥宝的手握上她的手的那一刻,刚刚的无地自容统统消失了,脸一下子就从脸上红到了脖子根。
旁边的香蕊看着自家小姐的窘迫样,强忍住笑意。转念想到他们正在做的事情,靠得那样近,那岂不是连双方身气息都闻得到?
想到这里,香蕊的脸也腾一下红了起来,手上磨墨的动作也迟缓了许多。
“李祥宝,陈贝吉……”
李祥宝手握着未婚妻子的手在红纸上写上两人的名字,只觉得手中一阵温软的触感。
他也是血气方刚的小伙子,软玉温香握在手里,自然让他感到一阵目眩神迷。
书房里没有别人,三人的脸都如同猴屁股一样红得发烫。
“咦!”
香蕊一瞥红纸上写的两人名字,惊呼起来:“小组,你看,你和姑爷的名字!”
“什么姑爷!”陈贝吉羞恼的瞪了她一眼:“我还没嫁呢!”
话是这么说,但是字写完了,她也没把手从李祥宝手中抽出来,反而身子往身后倒了倒,让两人贴的更近了些。
“陈贝吉、李祥宝,你们的名字连起来,可不就是吉祥宝贝吗?!”香蕊激动的指着红纸上的两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