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风正如他的名字,就像一阵风,在那年的夏天忽然就来了。
紫宸宫檐角的风铃,飞过一碧如洗天空的雪白鸽群,湖泊中轻轻摇曳的莲蓬荷叶,凉亭中晃动的遮阳竹帘,处处有风的痕迹。
周芒洲懒懒地趴在石桌上,听小宦官眉飞色舞地讲述镇北王世子邵风进京时,夹道旁围了多少女子,那阵势,花魁游街也比不上。
“镇北王世子……”周芒洲吃一口冰饮,“当真那么好看?”
“殿下前去一看便知,当真是举世无双、龙章凤姿!”
“龙章凤姿?”周芒洲不悦,“这不是形容我的吗?”
“……”
“难道他比我还好看?”彼时,只有十五岁的周芒洲因在帝后与三位哥哥的千娇万宠中长大,理所当然觉得自己就是世上最好看的。
如果有人比他好看,那就是打娘胎里开始“谋反”,必须打回去重新投胎。
小宦官收敛讨好喜色,小心翼翼笑道:“殿下自然是大周第一美男子。”
周芒洲被骄纵,脾气倒不似纨绔子弟,点点头就罢了,“现在大周第一美男子是大哥二哥三哥,等我再大点,我们兄弟四个就是并列第一。”
“……殿下说的极是。”
周芒洲自己美的同时,不忘帮三个哥哥捎带上,这才是兄友弟恭、相亲相爱。
冰饮吃完,周芒洲将银匙叮的一声丢在天青莲花碗内,站起来说:“镇北王世子就不去看了,先去看看他进献的马。”
镇北王如同他的封号,镇守北方,护一方安泰。只是这时间久了,难免势大,目无朝廷。
所谓天高皇帝远,难保有一天就反了,因而帝后参考群臣奏报后想出的措施是,借着皇后寿宴,召见镇北王世子,再借机将世子留在皇城。
镇北王只这一子,如此一来当有所忌惮。
既是北方,地域辽阔,放眼望去皆是良驹好马。在诗书礼乐射中,周芒洲最是热衷骑射,早就想去西北草原驰骋,奈何一直没有机会。
既然马送了过来,纵是没有草原,也能骑上几圈过过瘾。
“听闻路途迢迢,这一千多匹骏马,足足用了一个月才赶到皇城。”小宦官弯着腰打着伞跟在周芒洲身侧,为其遮阳。
周芒洲:“一千多匹?那我可得好好挑挑。”
“殿下,虽有一千多匹马,其中九百多匹送到了城外的马营,只精挑细选了十几匹送宫里。”
“那正好,省了我费眼睛去千里挑一,现在只需十几挑一。”周芒洲加快脚步。
“殿下您慢点,日头毒,仔细晒伤了您!”小宦官踏着小碎步紧跟。
周芒洲走进御马苑,御马监眼尖,颠颠地迎上去谄笑:“麟王殿下,您又来看马?”
周芒洲问:“镇北王世子进献的马在哪里?”
御马监一边领路,一边说:“这大热天的,殿下要不先歇息片刻,陛下传旨来,傍晚时会携皇后娘娘一同骑马。”
“不必,我先挑匹好马溜达两圈。”周芒洲说。
“……哎。”
不管什么好东西,皇帝皇后向来是紧着这小皇子先来,谁敢说个不字?
御马苑的马,已是万里挑一的好马,但在看到那几匹明显精壮高大一倍的马时,周芒洲还是被惊到了。
这么大的马,比他还高,马背直接超过他胸口,让他怀疑自己能不能骑上去。
不过,英俊是真英俊,他一眼就相中了一匹高大硕美、通体漆黑、四蹄踏雪的马。只有这匹马绑了黑皮鞍座,缰绳粗硬、马鬃黑亮,马腿肌肉紧绷,马尾如同女子的青丝般柔顺。
周芒洲在马鞍侧边的锁扣中找到马鞭,他解下马鞭掂量,沉甸甸的,手柄裹了一层铁,表面粗糙,握感敦实。
周芒洲以前挑选马鞭讲究精致、轻巧,使起来灵活,这样充满行军风格的鞭子,他还是第一次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