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被犯人刺伤腿部的——阿松先生!!”
一旁,搀扶着阿松的安达闻言怒气冲冲的反驳道:“别开玩笑了!!就算阿松他演了十年年的哥斯拉,但大腿被伤成这个样子,还怎么穿着哥斯拉的皮套逃跑啊!!”
“就是啊,友美不也说她看到凶手虽然跑得很快,但并不是很协调的样子,不可能是穿了十多年哥斯拉皮套的阿松啦。”
三上导演也在一旁附和着,说完还扭头看向友美,“你说是吧,友美。”
但让他感到不安的是,对方并没有符合他的话,而是无言的沉默着。
“确实,腿部被伤成这个样子是没有办法杀人或者逃跑的。”唐泽点头认同了这个观点,但话音一转道:“但前提条件可是要这伤是在案发前就已经存在了。”
“难道…”目暮警官瞳孔收缩,“你是说…这伤…”
“对!就是警官你想的那样。”唐泽看向阿松慨叹道:“他腿部的伤口,恐怕是行凶完毕,将哥斯拉皮套点燃扔掉后,回到仓库之中自己拿预先准备好的另一把刀子刺伤的吧。
这是避免之后调查而使出的苦肉计,同时也能够证明自己的清白,构成自己的不在场证明。”
“但是案发之前唐泽君你也看到他受伤了啊!”目暮警官出声道:“我记得唐泽君你鼻子很灵敏吧,当时如果是准备好的假血,你不会分辨不出来吧。”
“虽然我的鼻子很灵敏,但这里的假血也很逼真啊。”
唐泽无奈道:“我猜大概是鸭血、鸡血之类的吧,我又不是吸血鬼,单从嗅觉上来说,我没办法靠气味去分辨是不是人血啊。”
看得出来阿松犯案的时候也真的是用心了,虽然假血样式很多,有些需要吃到嘴里的是蜂蜜和各种色素的混合可食用道具,但为了不被怀疑,对方却是用了动物血。
而之后只要往自家大腿来一刀,自己那么重的伤恐怕就能打消大部分人的怀疑了。
即便有人调查血液也没关系,只要把动物血擦掉,然后再把流出的血和地面上的一混,即便检查恐怕也检查不出来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