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50:skullspike(碎骨骷髅)
耳畔弥乱沉重的喘息声,被人骨教堂的悠扬钟声所替代,回荡盘旋在空旷寂寞的头顶。一群冠头红隼朝着远处泼墨般的晚霞深处飞去,渐渐消失在了天边。
鼻息间,满是豌豆、西芹以及牛扒的鲜香,对面的醉汉推开窗户,引颈高歌。苍空中夜幕降下,又一个闲暇的傍晚到来了。
我喜爱这里,人口稀少、景致优美外加一股熟悉的上世纪末清新空气,极容易勾起那些远古般遥远的记忆。之所以选择了这座小城——埃武拉,也是因为这份独有的僻静。这样的角落,在地球上已经极为罕见了。虽然楼下的妻子一直在问我,要喝红酒还是葡萄干白,但这些声音正变得像蚊虫般轻微。整整一天以来,在我的脑海记忆的深处,正不断地试图想要唤醒,一个真相的原委。追忆是件令人痛苦之事,就仿若重新经历一遍炼狱。这个问题便是,
1998年6月12号的上午十一点多,当时究竟发生了什么?我是怎么躲过了灭顶之灾,在两头妖物的血盆大口下活了下来?
是的,我记得当时的我,手里除了挥舞着两只ps游戏手柄外,再也没了其他防身之物。远处的碎骨骷髅此刻,已窜至跟前六米。在短短数小时内,被斩断扭烂的节肢上,又冒出两条狭长短鞭,而枯槁的身段,逐渐变得饱满丰腴。这只东西,与卡在货卡底下的那具半神,根本就是同一种东西,除了能有机会彻底击杀,一旦放虎归山,它们即刻就能恢复,再一次人五人六地窜出,对幸存的活人们展开凶残追击,并逐一屠戮!
碎骨骷髅收住脚步,开始上上下下打量我,深陷在眼窝中的黑色瞳孔,牢牢钉在我身上,不肯移除半秒。也许,在它眼中的我,已和过去截然不同,在楼上时还是衣着体面干干净净,而这会儿则是蓬头垢面、衣衫褴褛,并且已成了个血人!
二十米外的货车底盘依旧在发出刨金噬铁的怪音,半神仍然奋发图强不愿懈怠,它似乎在车皮上掏挖,正一拱一拱打算挤进破口的厢内。从这具怪尸的活动轨迹来看,它多数是打算挖烂底下厚厚的钢板,进入密封车罐,再由那头猛钻出来。只见这东西的枯爪、碎皮、骨趾不停剥落又不停复原,片刻间,钢板已被它刨出个深坑来。
我记得在藏品室内,碎骨骷髅并不是那么嗜血,它只在意保险箱里的厌头罗信经。在我们还未触及肥皂盒前,它始终安静地站在一旁看而不出手。直到我们碰到了金匣这才暴怒起来!那么,也就是说,它的敏感神经,是在金匣上,只要这东西不在手中,那么它根本不愿将兴趣花在我身上。
就在这时,我忽然注意到它细长脖颈上挂着件熟悉的物件。这物件被一根长草麻绳串着,一头吊在它脖子上,另一头融在它新长出不久的烂肉之中。那是一截血淋淋的人类小指,指头上戴着个廉价戒指!曾在不久前,这还属于一个叫马洛。弗雷的人,那是他身体的一部分!
藏品室之战时,这个戒指还没挂在碎骨骷髅身上,那也表明,此时瘦子马洛仍是安全的,他人在哪不重要,总之遭到袭击是在我们爬进泥坑之后。这之间发生了一系列重大变故,如影似幻。此时断指出现在此,则说明他凶多吉少。
死神已等得不耐烦了呢。攻与守,要平衡两者并融为一把铁尺的方式,便是把握先机,趁虚出击这个道理。然敌不动则我亦不动,在此境遇下,货卡另一头焦躁不安的范斯,危险正向他步步逼近。
因为厌头罗信经,那只肥皂盒子原本装在我包里,在对付跪尸半神的前一战中,我试探后发现无足轻重便被顺手丢弃在地,结果让胖子捡起塞入自己背囊之中。也许金匣的气息仍留在我身上,眼前的碎骨骷髅不肯移动半步,只是一味死瞧着我。
我伸手慢慢地褪下背包带子,轻举过头,一举一动都更显缓慢,让它明瞭我不存在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