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午后三、四点的阳光打窗棂洒进来照在后背,身子舒坦极了。可能过于无聊,也或是没人说话屋子回荡着拆机械孤单的声调,更可能是老汉喝了些酒口舌灵活起来。总之,我们都觉得太过沉闷,于是老头缓缓说起这架鐘的歷史,权当是种消磨时光。
“这钟是你祖上传下来的?看款式不像是美国本土制造。这东西应该是欧洲带来的吧?”
“是哪来的不重要,我也理不清究竟,你看过设计,觉得这是什么?”
“我想应该是田园风光吧,一种农耕文明乡下庄稼田麦垛背后的小情趣。不过,正是因为年代久了,那种人物刻画令我感到不适,老实说,有些毛骨悚然。”
“这架钟底座上刻着出品年代,是十九世纪末的物件,当然以你的眼光来看,会觉得古怪。但说起来,这东西仿若天造,原原本本还原了我自己,以及浅薄的人生。”
“怎么说?”
“其实,这架鐘里戴帽子的男孩就是我,而坐在秋千上的女孩就是我妻子。”他点燃一支雪茄,也不管我是否在听,开始陷入往事的追忆,声调嘶哑地说起来这钟的前因后果。
“我出生在阿拉巴马一个叫做aucktown(奥克镇)的地方。我老爹是当地一个墓碑匠,我在镇里长大,度过了自己的童年、少年。五零年代很美好,整座村子都是荷兰人后裔,每家每户都沾亲带故,但地处偏僻,显得比较闭塞。
在镇上,我有个从小就特别喜欢的女孩,她黑黑壮壮,梳着两条大辫,就和座钟上那女孩一样。名叫sabrina(萨布瑞娜),我為她做了架秋千,她每天下午都会去坐,由我从背后轻轻推,彼此说著笑话,那样可以消磨一整个下午。
渐渐地,我们都长大了。有一天我去她家里,想向她求婚。但她老爹却只想著把女儿嫁去城里,最低限度也是附近的大镇,所以他一口回绝了我。
为此,我决定挣一口气,要混出人样,让这傲气的老头后悔自己曾说过的话。乡下没有什么值得留恋之处,之所以待在那里,无非因為她的存在。因此我决心离开,去外面的世界闯荡几年。那一年她十五岁,她曾说会等我五年,我和她私下约定一定会回来。就这样,我离开家乡,去了外州四下寻找机会。
五年时光弹指间流逝。在那段岁月里,我什么都做过都干过。但很遗憾的是,我不仅没找到机会相反穷困潦倒。所以,我非常不情愿地折回老家,打算去见见她,以私奔的方式带她一起离开,去任何地方生活。同时我忧心忡忡,五年时光说长不长说短不短,她是否能信守誓言依旧等待,这没人说得准。结果当我再次回村,她已经嫁人了。她老爹按自己的意愿,将女儿嫁给了城里一个亲戚,那是个餐具商人,这场婚姻对她而言,其实是件好事。她老爹一直就嫌我穷,直到老死,也没改变过想法。
那段日子我难受极了,真的,我甚至觉得没有活下去的意义,我实在是太喜欢她了。但是她嫁人后,我不知自己到底该做什麼,这种感觉就像你处心积虑到最后竹篮打水一场空,充满绝望。感觉身子四周都被无尽的失望所包裹,一种窒息感。我甚至都不记得自己在那些年到底做过什么。直到有一天,我获悉她和丈夫举家搬到了田纳西,纳什维尔就是她定居的城市,所以漫无目标地也来到这里,开始新生活。我一直告诫自己,不要再记起她,但那种感受是那么强烈,我根本身不由己。然后我又给自己一个解释,能生活在同一座都市,就像回到她身边那样,尽管见不到她也完全不知道居住地,但她与我共同呼吸著同一个城市的空气,其实在理论上我与她依旧生活在一起。
在没有她的日子里,我也尝试过自己的生活,但始终平静不下来。随著日子一天天过去,我逐渐有了点钱,最后,我收购了这座剧院,也开始慢慢遗忘往事。”
“这好像与钟没什么联系吧?”听到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