肉平时不可多得,有便宜不占白不占。
白富贵从怀里掏出一把铜钱,细细数了三十个扔到竹簸箕中,神气十足地喊道:“给我来个三斤!”
“好嘞!”,白大勇干脆利落地一刀切下,上秤一秤刚好是三斤一两,他也没把多的一两肉切掉,直接递给了白富贵。
白致清几人都看到了但也没多说什么,他们并不是斤斤计较之人,大原则上坚决只卖不送,多给一点添头倒也无所谓。
而且随着一户户村民来买肉,白墨凛发现一个规律,若是买的三斤,白大勇定是切成三斤一两,若买两斤便切两斤半两,若是买一斤则是切的一斤整斤。
白大勇的刀工着实了得!
这便说明白大勇是意如此,这很可能是他的个人习惯,或者是村里约定俗成的规矩,不然白大勇没理由帮村民占他们家便宜。
随着时间推移,门板上的肉越来越少,拿着肉兴高采烈回家的村民越来越多。
没一会儿,院子就空出了大半,白二郎想着自家已经很久没吃过肉的两个孩子,掏出铜钱数出了十枚,走到白墨凛跟前,把钱递给他,说道:“来财,给二伯来一斤猪肉。”
白墨凛连忙摇手拒绝,指着预留好的那堆肉说:“二伯,给你家留了肉,你不用买。”。
白致清走上前把白二郎拉到一旁,笑着说道:“二哥,家里给你留了肉,在那边放着呢,一会儿等这边忙完再给你。”
白二郎连忙拒绝,“幺郎,使不得,我们早就分家了,我跟大伙一样花钱买。”
他知道幺郎的家早就败光了,卖光了余田不说,还欠着一大笔赌债没还。他家里再难也比幺郎家日子好过一些。如今幺郎改头换面重新做人,他这个做二哥的帮不上忙,可也不能拖人后腿,能让幺郎多攒了一点钱是一点,尽快把赌债还了才是。
一旁的金氏暗恼白二郎糊涂,她家也不宽裕,都多久没吃到过肉了,两孩子听说村里杀野猪都馋得流口水了,有白送的肉凭什么不要,想当初幺郎占了她家多少便宜,吃他一回肉又算什么。
但金氏在外不会拂了白二郎面子,心中虽不快却也没出言反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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