唧唧唧!
屯子里一路去菜园子,路边大树发新芽,绿叶色正浓,各种小鸟叽叽喳喳的飞来飞去。
阳光和煦,来往的都是亲戚邻居,有说有笑的。
林国业带着丫丫走在最前面,脸上的笑容就没停过,满嘴大牙在阳光的闪耀下,又白又亮。
“哎呦,老三,下地啊,咱大孙女长高了,我儿媳妇来了!”
“这个叫六婶子,那是我儿媳妇儿,你忘了啊,上次来还给你送吃的了!”
“秋子,刚回家?这我大孙女,我儿媳妇儿,昂,等请你喝喜酒嗷!”
随着老同志热情的招呼,逢人就炫耀,丫丫也是十分长脸,一个个都甜甜的上前打招呼,可爱又懂事。
“三爷爷好!”
“六奶奶好!”
“伯伯好!”
林志生和秋亚俩人笑着跟在后面,见着这一幕,那也是哭笑不得。
“老同志也太能炫耀了,人家就问他去哪,他都得介绍一遍。”
徐秋亚一听这话,也是扑哧一声笑了出来。
“这是高兴的,毕竟谁让你十年都没在家了啊?”
“和你年纪相仿的,应该早就都摆酒席结婚生孩子了吧,这么比较下来,不知道过去那十几年,叔叔阿姨他们老两口心里是啥滋味。”
“现在有了让他们开心的地方,那咱们更应该高兴才是。”
“我觉得挺好的,本来我就不太认识屯子里的亲戚,不知道怎么打招呼,每次来叔叔阿姨都会主动帮我解围,抢着告诉我都应该叫什么,我都不用动脑。”
“里面其实很多都认识我,我也有印象,毕竟我就在街里的医院上班,都熟悉了。”
听到秋亚这么说,林志生也是笑着无奈摇摇头。
回想起自己刚刚在家门口纠结的事情,轻声向秋亚开口。
“秋亚啊,我一直也没问过你。”
“你是觉得在老家这边常住比较顺心舒服,还是去哈市那边更舒服?”
“从马场开车去街里,也就半个小时不到?”
“但是去哈市,就要两个多小时了。”
“今天老妈也跟我说了去哈市带孩子的事情,我突然觉得让他们老两口这个年纪了还离开熟悉的环境,去哈市住,是不是不太好?”
徐秋亚听了这话,抿抿嘴。
“话是这么说,其实我也更喜欢待在村子里这边,你不知道每次来都有好吃的,还有新鲜的江鱼。”
“有几次,我还带着我们单位的护士小丫头一块来的,玩的都可开心了。”
“我爸妈也在讷河街里,对我来说,这边当然比哈市更有吸引力。”
“不过,你在哈市,我也会去哈市。”
“谁让我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呢?”
一边说着,一边用带有笑意的目光看向林志生,很是幸福的样子。
林志生愣了一下,随即万年老单身也是腾地一下红了脸,只会嘿嘿嘿的傻笑,下意识的直接伸手握住了秋亚那细嫩的手掌。
“我也可以为你和孩子改变,讷河和马场这边更适合咱们家,那我就留下来。”
“有你和孩子的地方,才是咱们家!”
徐秋亚突然被握住了手,那略带粗糙感的手掌,宽厚温暖,瞬间给她一种厚重的安全感。
脸上腮红,一路红到了脖子根儿。
抿着嘴轻笑点头。
“嗯,都听你的,对于你们公司的事情我又不懂。”
“反正我是喜欢在讷河医院做医生的,你有你的事业,我也有班上,这当然是最好的状态了。”
“不过我往返哈市也可以啊,反正有房子在哈市,就是聚少离多呗。”
“我不希望你被束缚住。”
“虽然我不怎么了解做生意的事情,但是偶尔我会和英红打电话聊天,她跟我说你们公司的一些生意我也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