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家门,简宁去给他接衣服,霍景祀解开领带,他每天都是正装,有些时候简宁会想,这个人每天精致成一个样子,不累吗?西装不可能没有印记的,坐的时间久,坐姿不好都会让身上多几道褶,可他的衣服永远都像是样品一样,这人是怎么保持的?活成这样不累吗?
“想什么。”他问出口。
拿了衣服也不走,一直站着,又不说话,那就是想事情想走神了。
她想什么事情至于想得走神?
简宁回过神:“你的衣服很整齐,我是好奇,你每天都不坐的嘛。”
霍景祀扯扯唇,坐自然是坐的,如果细心去观察,就会观察到其实他的衣服也是有褶子的,不过这种褶子都是很轻微的,常年的习惯已经养成,既然叫养成就不会被破坏,这也是他生活的一部分,低调内敛的一部分,一个豪门是几代人搭建起来的,某些习惯是从小就养成的,外人瞧着累,那也不过就是小时候的一种习惯而已。
“送去洗吧。”
一件衣服只能穿一天。
简宁踩着拖鞋应了一声,她脚上的拖鞋是粉嫩
嫩的颜色,倒不是她喜欢这个颜色,而是阿姨买回来的就是这款,她穿上以后也没有挑,霍景祀后面开口:“明天还来公司吗?”
“不去了。”她的声音从里面传了出来。
就算是要洗的衣服也不是随意的那么一丢,放到干系袋里,然后放在回收的地方,明天阿姨就去送去洗,几乎就不需要言语上的沟通,家里的阿姨就明白,什么是该洗的,什么是该扔的,这就是一种信号。
一种彼此你懂我也懂的信号。
“不是想见见外面的世界。”
简宁走了回来,依靠在门板上:“我是想见识外面的世界,你的公司太正式了,每个人都很忙,我去了就是添乱,每天去罚站还不如不去。”
霍景祀笑:“罚站?哪里会专程为你准备椅子桌子让你罚站。”
简宁举手投降:“我收回自己的话,可你的地方让我觉得我就是闲人一个,不如不去。”
“甘心?”
“自然是不甘心的,可我如果去外面工作,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你会同意吗?”简宁开着玩笑,自然不会当真的讲,她现在就是七分随意两分认真,太认真会被他听出来看出来的。
“自然是不行的,要注意自己的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