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进屋就被美食吸引,跑过去和南景霆你侬我侬,连他这个未婚夫都不要了?
但他从来不是退缩之人!
他迈步走过去,坐到她身边:“真那么好吃?”
兰溪溪转眸头来,嘴里还吃着粉条,嗯嗯点头:“嗯嗯,超级好吃,你快尝尝看。”
薄战夜凝着她:“喂我看看。”
啊?
喂他?
他还小吗?
兰溪溪有些小小无语,但很想给他证明这道菜是真的好吃,还是夹起一筷,吹了吹,喂过去。
薄战夜张嘴吃下,说实话,麻辣味有点浓,不是他很喜欢吃的口味。
但……兰溪溪一脸期待,眼睛里满是星光望着他:“怎么样?是不是很好吃?我没骗你吧?”
他眉眼深沉,实在不忍打消她的兴趣,更不愿表现出他和她口味不同,扬起笑容:
“嗯,的确不错。”
“是吧!我给你夹一碗。”兰溪溪站起身,主动给他夹一大碗。
薄战夜内心有点慌。
吃一口两口还行,她夹那么大一碗,是想让他唇瓣,舌腔辣的跳舞?麻的发麻?
然,他没想到的是,兰溪溪并没有加最后一道料,而是直接递给他:
“你不喜欢吃麻辣味,尝尝白味的也挺好,我估计更适合你的口味。”
瞬间,薄战夜心间被触动。
他原以为她吃的开心,不记得这个,没想到……
看来,她也不是一见到初恋和美食,就把他忘得一干二净。
他心里之前的闷气一消而散,取而代之的是柔暖。
南景霆见到两人恩恩爱爱,嘴角的笑容有几分僵硬。
没有过多表现,他坐到位置上,吃和兰溪溪一样的辣味,然后随口说:
“叔叔还记得我,说那时候我总爱你走在你身后或身前,给你背书包。
那天我联系他,他没想到我们还在一起,问我们有没有谈恋爱,或者结婚,又问我是不是在追你。”
兰溪溪秀眉皱了皱,若是没有发生变化,她和南景霆重新走回那家小店,吃上一碗水粉,或许的确是一个美好的故事。
但物是人非,故事已经改写,且都很美好。
她道:“叔叔记忆真好,你该告诉叔叔你是我哥。”
南景霆面色微微暗沉,勾起唇角,拿公筷给她夹香煎排骨:“也尝尝这个,小时候你也很喜欢吃这个。”
兰溪溪的确爱吃。
小时候冯翠红很少买肉,更别提买排骨,即使弄上好菜,也会侧重给那个哥哥吃,她只能尝一点点。
后来去南家做客,她望着那盘排骨,明明很想吃,但性子就是很矜持,讲礼貌,没有像其她孩子一样粗鲁抢食物。
等她吃完一块,人家孩子已经往碗里夹了一堆。当时的她很落寞。却没想到当天晚上南景霆悄悄来到她的窗台外,递给她满满一盘子香煎排骨。
他说‘家里有很多,吃不完浪费,让她帮忙解决。’
或许是他很友好,又或许是知道他不会笑话她,她接受了,大半夜用手吃香煎排骨。
一扇窗,她在里面,他在外面。
那是她第一次吃那么多肉,也是第一次知道肉原来也是会吃到闷的。
往事涌上心头,一阵酸涩苦意。
“小溪儿?”南景霆见她不动,开口询问。
兰溪溪回神,快速擦掉眼角的湿意,说:“没什么,想起以前连肉都吃不了的日子,要是能带着记忆穿越就好了,那我一定跑到帝城拉住傅懿谦,告诉他我是她妹,然后在总统府大吃大喝。”
南景霆笑笑:“傻,那也许现在就不是漂亮的小溪儿,而是胖溪儿。”
“切,在肉和身材之间,我选肉!天大地大,吃饭最大。”
兰溪溪咬下一口排骨,无比享受现在能不愁吃穿的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