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十年里,何炳光一直是工作单位里的好同志,父母口中的好儿子,妻子眼里的好丈夫,孩子心中的好父亲。
只有他自己知道,这么多年,他过得就像提线木偶一样,在舞台上演绎别人故事,内心却毫无波澜。
当父母都离开了,孩子们也去追寻自己的未来,妻子一心扑在孙子身上的时候,他终于有了自己独处的空间,也终于把心里那头猛兽放了出来。
一开始,他只是想回味一下当年那种令人上头的快感。
找来竹条,学着阿姨当年的方式抽打自己的屁股,但是很遗憾,时过境迁,除了疼并没有感受到什么快感。
不过他并不死心,抽打不行就用针扎,针扎不行就用火烧,火烧不行还可以用小动物……
凡是家里家外能看到的东西,他都试了个遍,没想到效果最好的,竟然是小动物。
当它们用懵懂的大眼睛看着自己的时候,何炳光就开始兴奋了,当它们软软的身体蹭上自己的时候,他终于找到了当年那种快感。
就这样,何炳光从此一发不可收,只要有空就找来一堆小动物,跟它们“耳鬓厮磨”,享受激素充满全身的感觉。
可人的欲望是无限的。
持续了一段时间后,何炳光的快感就在慢慢降低了。
在屡次得不到高潮的情况下,他急了,对待小动物们越来越粗暴,小动物们的挣扎行为也越来越激烈,倒是给他续上了一些快感。
只
不过,粗暴总会迎来意外。
某一次粗暴的高潮过后,何炳光发现手里的小动物竟然没有了气息。
他慌乱的给它做心肺按摩,希望它是在装死,可惜,半个小时后,一个非常残酷的事实——开始发硬的尸体告诉他,小动物是真的死掉了。
他愣了一会,心底慢慢接受了这个事实。
当他接受了事实以后,一股诡异的兴奋感竟然从心底升了起来。
死亡,就是这样的吗?
掌控别人的生死,如此令人上头吗?
从此,何炳光开辟了杀小动物的道路。
残害的对象也从一开始的小鸡小鸭,逐渐变成小猫小狗,之后又变成了小羊,体型越来越大。
直到有一天,他遇到了一个走失的小女孩……
当年,城市里的人口密度也不大,也没有满街的摄像头,丢孩子更不是什么新鲜事。
何炳光非常大胆的在郊外找了个废弃的房子,将小女孩绑在那里,每天去“看望”她,通过她得到想要的快感。
值得一提的是,他并没有侵犯小女孩,只是脱光俩人的衣服,相互抽打。
小女孩的力道足以让他得到快感而不受伤,但他的力道对小女孩来说就不是那么友好了。
一个月下来,小女孩遍体鳞伤。
伤口没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部分已经发炎化脓,小女孩开始发烧,眼瞅着人就不行了。
何炳光并没有救治她,只是每天给她喂饭喂水,直到再也喂不进去。
“对不起,外面
都是找你的人,我不能冒这个险。”
这是小女孩在世上听到的最后一句话,下一秒,何炳光就拿起枕头捂死了她。
之后何炳光怕溅一身血,脱了衣服收起来,光着身子拿起准备好的刀具,把小女孩给分尸了。
分尸完毕,就在他把小女孩的尸块装入不同的盒子中时,一个大胆的想法出现在了他的脑海里。
“人肉是什么味道呢?孩童的人肉会不会比羊羔肉更好吃?”
之后几天,从这块地方路过的人,总是莫名其妙的闻到一股肉香,又找不到来源,只能悻悻的咽了口水,回家吃糠咽菜去了。
有了第一次就会有第二次,有了第二次就会有无数次。
跟据何炳光自己的说法,十多年的时间里,被他杀害的小孩不下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