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云裳大喜,连忙躬身行礼:“谢明府君!若钱财找回,奴愿悉数奉上,以报明府君的大恩大德!”
“不必。”尉迟修道,“这事我还要安排,要花些时日,你......在城里有地方住吗?如若没有......”
“有的,有的!多谢明府君帮忙。奴就住在附近,随时等着明府君传召。”
季云裳说她在县里有住处,并非完全是说谎。
前世出了杨婆子的事情之后不久,她便跟康清玦定了亲,之后就拿出了自己的积蓄,给了巫氏做生意。
当时巫氏在离县衙不远的地方租赁了一处宅子。
那处宅子的主人据说是一户大户人家的得力管事,很得主人赏识,于是用主人赏的积蓄给自己买了这处宅子。
后来管事的主家郎君考中了,一家子都搬去了西京。
这位管事自然也跟着主家去了西京。
于是管事在外面购置的这处宅子便空了下来。担心宅子长期空置着不好,那管事便寻了一个亲戚帮着照看。
后来管事的亲戚去了外地谋生,于是这处宅子便又空了下来。
不过那亲戚在走之前拜托了隔壁邻居帮忙将这宅子租出去。
刚好康清玦有一位同窗就住在附近,所以,在得知康家在找房子,便将这消息告知了康清玦。
前世季云裳去看过,那宅子算不上大,但胜在安静,还离县衙近。
所以,季云裳第一想到的便是那里。
再不济,周婆子还知道一处地方,只不过离县衙有些远。
“小娘子,走慢些。”周婆子见季云裳走得额头又出了汗,不由心疼。
季云裳抬起袖子擦了擦额头和脸颊的汗:“不碍事。”
“什么人啊?竟然敢在我家薛郎君的酒楼里吃霸王餐?!!吃了东西不买账就想走?没门!快,把他拖到县衙里去见明府君!”一道中气十足的声音顿时响起,惹得周围的人忍不住都侧目。
季云裳和周婆子也看了过去。
便见一个俊俏小郎君此时满脸羞愤,被众多小二挟持着要往县衙而去,小郎君身上穿了一件竹青色的衫子,看起来斯文秀气,一点也不像吃霸王餐的人。
小郎君脸色通红,大声争辩道:“我带了银钱的!只是我的银钱不知何时被偷了!我没有要吃霸王餐!”
他争辩得脸颊通红,一看就是个脸皮薄的斯文小郎君,但周围却没有一个人开口帮腔。
季云裳见状,抿了抿唇,冲周婆子点了点头。
周婆子虽有些诧异,但想到她家小娘子素来善良,便又释然了。
“喂!你这店家有些欺负人了!这小郎君一看就不是骗子,他不慎丢了钱袋,又不是故意不给钱。你去他家让他家人给补上就成了,何必要闹到县衙去呢?”周婆子嗓门本来就大,她这一嗓子出来,四周的人不由都看了过来。
“你说得倒是轻巧,谁知道他是不是骗人的?”店小二道。
周婆子道:“从小郎君的穿着,便可知他是个读书人,读书人是断不会做这样的事的!”